手写情书,
这算什么粗招,
就算窝噗是法律系der
恐龙法官才会不懂这封情书der yee yee,
诱奸和强奸之不同,
在于奸der发生源于诱这个字所产生之行为,
难道因为一时被诈骗集团骗钱,
醒悟过来后汇粗去der就不算钱,
汇款单据居然还可以证明不是诈骗腻,
难道妹妹醒过来后,
发现自己只是诸多幼女肉体之一份子,
下场是连身体也被插入惹,
这还不足以构成诱之行为吗,
在此前提下,
发生被害人所不愿之性行为,
这不叫做诱奸要不然叫做甚摸,
难不成叫做母✩教献祭腻,
现在就等著看分手信有没有提粗发生性行为是受害者所不愿之佐证,
如果有,
这封情书分手信就可以是键盘法官余铁雄一定判你有罪之明确物证.
作者:
berryc (so)
2017-05-19 23:19:00抽插时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价格谈不拢,事后告你强暴这情节很常上演, 看到都腻了好吗16岁的女生不会反抗? 你以为人体那么脆弱喔指甲抓一下就有对方DNA, 很难? 啊就身体太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