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头
刑法239:通奸罪
刑事诉讼法239:可以对配偶撤告,只告小三
司改会、立委、妇团举著“房思琪”正义大旗,说为女性着想,避免女性为难女人
那废除“刑事诉讼法239”即可,不必牵拖“刑法239”
本鲁因上班听同事聊天,发现清一色反对废除通奸
后来一查新闻,法务部民调也如此,超过八成反对
其他新闻另报导受到两公约、国际社会压力
整个跟废除死刑有87%像
建议政府好好听取民意再行动,否则民调还会更难看
至于ptt乡民反应....我怀疑会与同性婚姻一样下场
刚开始乡民大声挺,后来看到社会风气,全部躲起来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