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觉得太麻烦了
按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第 2 条 本条例所称毒品,指具有成瘾性、滥用性及对社会危害性之麻醉药品与其制品
及影响精神物质与其制品。
酒精完全具有
1:成瘾性
2:滥用性
3:对社会危害性
再用内插法来比较其他毒品
https://goo.gl/R5pwuL
酒精的危害远大于大麻,低于古柯碱,约略跟安非他命同级
所以定级大概在一级到二级之间
喝酒直接当毒虫抓给来就好~颗颗
※ 引述《orioles5566 (勇气下得够不够重)》之铭言:
: FB卦点说明:台北市抓酒驾抓最凶,但阿北认为这代表还是有一堆人酒驾,
: 下一步就是直捣立法院倡议修法。
: FB连结:https://goo.gl/iobWup
: FB内容:
: 谈到酒驾,每次感受都很深。
: 每一起酒驾案件,都是两个家庭的悲剧,不只被撞的人伤亡惨重,肇事者也要服刑赔偿、
: 担负司法责任。
: 有鉴于此,我们花费相当多心力在严防酒驾上,这两年下来也有效降低酒驾伤亡人数。但
: 这些数字,是投入庞大警力临检所换来的,如果没有警察朋友们辛勤的拦查,酒驾伤亡数
: 字一定会更多,显见“不酒驾”还没有成为社会共识。
: 我认为,酒驾问题应当从上游解决,比起花费更多资源在处理酒驾者的后续问题,预防酒
: 驾、彻底断除酒驾念头才是根本之道。因此,我们成立跨局处专案小组倡议修法,成功推
: 动酒驾“同车共责”修法在立院通过初审,期盼透过民众互相监督,降低酒驾发生机率。
: 未来,我们除了继续向立法院倡议,修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防止酒驾,
: 还会从教育、宣传上着手,让酒驾问题不再是台湾社会的沈重负担。
: #酒驾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