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s9 (大发利市)》之铭言:
: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71873
: 通奸罪大变革 不能单独对配偶撤告
: 2017-05-18 19:42
: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今司改国是会议决议通过废止通奸罪,即使因故
: 无法完全废止,也应撤销《刑事诉讼法》239条的但书,让通奸罪不能再单独
: 对配偶撤告,换句话说,未来通奸罪即使未完全废止,也将比照其他告诉乃
: 论罪,“要告全告,要撤全撤”,小三或小王独自扛刑责的状况将不复见。
: 根据法务部统计,欧盟各国几乎都将通奸罪除罪化,但台湾不仅仍设有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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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统计,你信吗?
就算信,欧盟也没有全部除罪喔!
: 罪,甚至还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对配偶撤告者,其效力不及于“相奸
: 人”,导致通奸罪成为我国所有“告诉乃论”罪名中,唯一可以片面只对配
: 偶撤告的罪。
: 因为过去通奸罪可以单独对配偶撤告,造成实务上多数案件都是只告第三者
: ,例如神通集团少东苗华斌与名模孙正华婚后,另与按摩女刘韦欣外遇并产
: 下一女,当时孙正华就单独对丈夫撤告,仅刘女一人被判刑6月定谳。
举这个例子,我只能说活该。
你娶一个太太,然后你再去外面搞别的女人,
接下来你太太会护着你!?
作梦!
正常的情况下,
你太太会用通奸要胁罪你,要你答应她提出的超恶劣离婚条件,
不然她就送你进去关!
什么情况下你太太会护者你?
你实在太优秀,就算你有会吃野食的缺点,依然瑕不掩瑜。
用好理解的方式说,就是你的条件比你太太好太多了!
通奸罪的设计并没有性别之分,为什么常变成女人为难女人?
这就要怪台湾女人,
总是喜欢找条件比自己好很多的对象,
而且这些条件里面,"忠诚"的分数比重又很低,
几个人都觉得多金比较重要,忠诚不重要,
才会这几个人一起竞争同一个男人。
然后跑来怪法律不好? 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