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捕鱼片】稀有鱼种巨口鲨遭捕 惨成宜兰海产店菜肴
3.完整新闻内文:
http://imgur.com/gQaPB7R.jpg
http://imgur.com/D8ybpMY.jpg
花莲外海定置渔场今天上午捕获1尾长5公尺、体重700公斤、目视嘴宽超过1公尺的巨口鲨
,渔民依法向岸巡单位通报,由官方纪录体长、特征后,交由渔民冰存24小时,再以每公
斤80元售价卖至宜兰苏澳镇的海产店,成为饕客桌上菜肴。黑潮海洋文教基金会执行长张
卉君说:“大型鱼类成长缓慢,应尽快列为保育类”现在只通报不禁捕,通报的动作形同
虚设。
重达700公斤的巨口鲨缓缓从渔船上吊起,由岸巡人员丈量身长、体重,完成通报手续后
交由渔民用货车载至苏澳贩售。岸巡东堤安检所长赖铭琦表示,巨口鲨虽非保育类,但已
被列为稀有鱼种,捕获须立即通报并冰存遗体至少24小时后才可贩售。渔民若无通报遭查
获,可依《渔业法》第65条第5款规定,罚款3万元至15万元。
巨口鲨体型庞大、数量稀少,且多在深海区域活动,鲜少被人目击,现有的调查数据全球
数量仅剩百尾,近年在花东海岸约有40至50尾数量,显见黑潮是巨口鲨重要的洄游区域,
台湾东部理应列为保育重点。
张卉君表示,农委会于2013年3月起将巨口鲨列为“稀有鲨鱼鱼获通报”渔民捕获后须向
官方通报,且保留鱼体至少24小时,供农委会渔业署指定学术单位进行科学采样及蒐集生
物学资料后,始得拍卖及利用鱼体。她呼吁,大型鱼类成长缓慢、数量稀少,世界各国已
将巨口鲨列为保育鱼类,台湾应该更加紧脚步跟上,产、官、学界应积极座谈达成禁捕的
共识,保育动作刻不容缓。(突发中心王文杰/花莲报导)
巨口鲨小档案
学名:Megachasma pelagios
英文名:Megamouth Shark
活动范围:全世界海域
外观:吻短平扁且圆广,嘴大,张嘴宽约1.5米,因而得名。
保育等级:台湾列为“稀有鲨鱼鱼获通报”,可捕捉贩卖但需通报。
生活型态:大洋洄游鲨鱼,生性不活跃,以过滤浮游动物觅食。
资料来源:水试所东部中心、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6/1119502/
5.备注:
鬼岛不意外
在台湾谈保育? 楼下开放譬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