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调查局三级机关首长 将可政治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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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 00:39联合报 记者胡宥心/台北报导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昨初审通过“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修正草案,二级机关副首
长改为一到四人,必须要有一人为常务职,也就是有国考资格的公务员,但政治指派不能
超过五十二人;至于三级机关若涉及国家重大政务,首长可以是政治指派或常务职,双轨
并行,但总数限制为廿五人。
国民党团总召廖国栋批评,这样修法会让文官体制崩溃,全案在三读前国民党一定会拉下
协商,不会任由民进党破坏文官体制。
如果按昨初审条文完成三读,等于行政院目前扣除独立机关外的廿六个部会,都将多出一
个政务官的任命名额,亦即将多出廿六位政务副部长、次长、或副主委,以每位副首长月
薪十三万元计,每年将增加四○五六万元的薪资,还不包括特别费、官舍、配车等支出。
司法法制委员会昨天审查通过“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修正草案,讨论行政院及民进
党立委段宜康提案,将二级机关也就是各部会,副首长人数从原本一到三人,增加为一到
四人,由于国民党立委几乎都在审前瞻条例,只有少数民进党立委在场,因此,草案一小
时内迅速完成初审,但全案仍需朝野协商。
初审条文另明定,三级机关若涉及国家重大政务,其首长得列常务、政务双轨并行,但政
治任命指派人数以廿五人为限。也就是说,三级机关也多了廿五个位子可以政治任命。
目前各部会下设各署、局、处等三级单位多达八十二个,例如教育部的体育署、青年发展
署、经济部的加工出口区管理处、交通部气象局、内政部的营建署、移民署、役政署等都
是,今天通过的法条并未定义“国家重大政务”的意涵,未来包括移民署、国库署、赋税
署、农粮署、渔业署,甚至是负责治安侦防的警政署长、调查局长等职缺,都可能是由政
务官出任。
段宜康表示,修法让三级机关用人更灵活,且订有上限,以免造成无限上纲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