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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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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征国民党10亿 党产会:接收日产属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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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调查国民党转帐拨用土地案,将向国民党追征新台币10亿元的价金,
对此,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今(16)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当年接收日产作为赔偿战争损
失是通例,现在要追征“太过荒谬”,将拒绝缴纳。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则回应,全世界
没有任何由政党代为接收财产,该财产就变成那个政党的案例,恐怕要请邱大展先了解清
楚,届时不缴纳,就依行政程序法规定执行。
施锦芳昨天表示,国民党早期以“转帐拨用”无偿取得国有房产土地,属于不当取得财产
,最快在5月底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做出行政处分,向国民党追征约新台币10亿元。
而邱大展今天在国民党召开记者会指出,国民党在战后取得部分日产作为战争损失赔偿,
是依据训政时期的军事委员会决议,而且不是只有国民党拿到,经过资料蒐集,找到包含
:中国南开大学、青岛美国学校、民社党、上海市私立学校联合会、墨西哥华侨、美洲华
侨农牧社等6个案例,可证明当时用日产作为赔偿战争损失是通例。
但施锦芳回应,训政时期以党领政,国民党代表接收日产,所接收的日产进入宪政时期后
,到底是党产、日产还是国产,可能国民党自己要先搞清楚,“今天是国家去打战,训政
时期当然有训政时期的规定,中国国民党所取得的这些财产是在战后,也是在台湾、整个
中华民国进入宪政时期才取得的,自然依宪政时期的法令来讲,本来就是国家的。”
施锦芳强调,在训政时期,党就是国,训政时期的军队到底是党军还是国军?训政时期所
支出的费用是党的支出,还是国家的支出?在党国一体的底下,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
纵使是训政时期,党也应该在国家的体制内,打仗并非政党在打,“又不是国共内战”,这是
国与国的战争,所以,支出也应该是国家的支出才对,日产不应当是对个别政党的赔偿。
至于邱大展认为,党产会没调查清楚,就把国民党以前有关财产都列为不当取得,要追偿
10亿元,太过荒谬。相关文件都在国史馆,希望党产会做成处分前,善尽调查责任,不要
“先射箭再画靶”,以为搞倒国民党,民进党就可以永续执政。
针对国民党质疑10亿元价金的估算方式,施锦芳说,首先,国民党转帐拨用的土地,之后
被国家征收,让国民党领取了补偿费,党产会将依照记录追讨;其次,转帐拨用给第3人
的400多笔的土地和房产,很多都在民国四、五十年,由于当时并没有公告地价,因此,
党产会是以最靠近移转时的公告地价计算价金,“我想,国民党当初也是以整笔土地卖出
,如果国民党能举证当时是无偿出售、无偿赠与的话,欢迎举证。”两者相加才会得出10
亿价金的数字。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洪孟楷则表示,战后赔偿是通例,国民党不会缴纳任何党产会所提出
的“违法、违宪的行政处分”。
对此,施锦芳指出,待党产会委员们确认后,将发出行政处分书,若国民党在一定期限内
拒绝缴交这个金额,党产会将依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规定,移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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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清朝的剑斩明朝的官。战后的事情用1930年的法,不用1947年的法。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第 三十 条
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
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