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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in (xuein)
2017-05-16 10:41:40自由时报
台湾“武状元”教防狼被控性侵 获判无罪
2017-05-16 09:55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台湾武术界“武状元”、知名搏击教练于志宇,前年8月遭女学员指控,以观看微电影为由,骗进小房间内进行“指侵”并强迫口交,事后挨告性侵。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女子早有习武经验、并非无法抵抗之人,且她曾赴医院验伤、更在案发后2个月才报警,并屡传不到庭,因此难以认定被告有强迫发生性行为的意图,判处无罪,仍可上诉。
当时45岁的于男在搏击圈内颇具知名度,除了在86年获得全国武术擂台自由搏击赛冠军、隔年拿到台北市武术散打自由搏击邀请赛冠军外,更为人熟知的是,在81年至89年间、连拿9届台北市武术擂台自由搏击赛冠军。于在案发时也是国家搏击散打协会晋豪训练中心执行总教练、陆军宪兵学校训练中心外聘战技教官,并在台大校园担任搏击社团的指导教练。
于男前年被到馆学习的女学员阿满(化名)指控,以欣赏微电影的理由将人带进小房间内独处,后虽开始播放电影,但不安分的男方,不仅出嘴亲吻胸部,还出手指侵,并掏出殖器要求女方强行口交2至3次;据了解,被害人期间曾数度表示“不要”、“你会错意了”等语,并闪躲到房间角落,仍遭硬来。
被告在法院审理时辩称,两人在案发前互动良好,也曾相约出游,自认关系密切可进一步发展,才会有当天行为,且当下的第一次口交并未违反女学员意愿,是第二次要再口交时,“女方拒绝,我就没有继续了”;教练自称事后还陪女子到停车场处,不解为何被告。
告诉人则在审理期间均未到庭,且法官也发现,自称被害的女子在早在北部某知名大学习得自由搏击技艺至少3年,并非无力打抗的孱弱女子,且若是被指侵或口交属实,难道不该在前戏的强吻或抓胸当下,断然拒绝并逃离现场,怎可能让被告脱去告诉人衣裤,并性侵得逞。
法官也指,告诉人在警方询问时,均称未遭被告以掐脖子等方式强行得逞,并曾提“没有要提告”、“本不打算主动报案”等语,且事后也从未前往医院验伤,并在案发后2个月才保警处理,因此难以认定对于男不利的指控,判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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