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demitri: 18~80岁 你当没追溯期?你以为性侵那么好告? 05/15 01:54
: → demitri: 一般来说社会上就是认为'未成年人 小于18'被大很多的成年 05/15 01:55
: → demitri: 人出社会人玩弄 就是值得谴责 05/15 01:55
这类讲法出现很多次了
但我好奇的是,"玩弄小于18岁人"这个恶,
为什么还要扯上“被大很多的成年人”这条?
难道被
1. 大一点点的成年人 (比如 20 岁)
2. 未成年帅哥
玩弄,就不值得谴责吗?
如果是,为什么要一直强调大很多呢?
我觉得玩弄的行为不分加害人&被害人的年龄都值得谴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