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林奕含事件是不是八卦版史风向最乱的一次

楼主: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5 01:36:17
※ 引述《Nausicaae (可以帮我买卫生棉吗)》之铭言:
落落长都删掉
简单讲,你的论述就是女性可以永久保存后悔"同意"性交的权力
即使当下同意,事后(并无具体时限)都可以反悔控告违反性自主,
因为当事人觉得被欺骗了,也就是你说的骗砲。
因为从你的论述中来看,你似乎只有考虑女方立场
男生则无骗砲问题,因为是得益方。
先不论这种论点对男女性的不公平好了
这条款能通过的话,恭喜台湾不只是进入少子化而已
根本就是直接跳入无子化时代 XDD
假设:
某年轻男女18岁相恋上床,女方80岁时突然反悔认为当年年轻不懂事被欺骗
所以80岁时还是可以依照妨碍性自主去控告男方骗砲
你的名言"当下同意不代表事后检讨反省变成不同意,这也是骗砲"
厂商也不用开发三小行房纪录器了,切结同意书也没用了
因为都可以事后反悔,认为被欺骗了
再假设:
前一阵的范例,原本要结婚的一对男女,因女方家长提出的条件谈不拢
最后没结婚还分手了,依照你的论述,女方可以立马控告男方骗砲
男生以结婚为诱饵欺骗女生导致女生因误信谎言而上床
法院判决男生必须依照女方父母要求将房子过户给女方
男方终生收入都必须交给女方处理
男生完败,谁叫你要用结婚骗人身体
最后:
某肥宅存了钱买个名牌包送妹子,妹子一时开心就同意上床
隔天觉得那个包包价值不足以牺牲肉体给肥宅一炮
马上就去告性侵,肥宅哭哭
我要是厂商,马上放弃行房记录器开始开发性爱机器人 XDD
只是上个床就有终生被后悔提告的机率,我宁可跟机器人玩
照你的法条过了之后,要告人很简单,只要掌握生物绩证,像是保险套或是卫生纸团
就能证明有发生性行为,至于感觉被骗与否,都是女生的主观意识
所以说你性侵就是性侵!
这样台湾还不进入无子化喔 厂厂
作者: cunankimo (F5)   2017-05-15 01:37:00
斯德哥尔摩没听过??? 那有听过防卫机制吗?人家当时没有提告 不代表他内心同意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15 01:38:00
看了你的想法还是进无子化社会好了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7-05-15 01:39:00
借你这篇问一下林奕含的闺密到底跑哪去了?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机率纪录)   2017-05-15 01:39:00
帮加害人开脱以后女儿跟老玩咖会发展性爱爱情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7-05-15 01:39:00
所以1F的推文也不代表一楼的想法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5-15 01:40:00
有没有同理心 明明就是防御机制在作祟 所以不是本意ok?
楼主: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5 01:41:00
薛丁格的猫:干 这比我还难猜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15 01:42:00
你第一个范例好胡扯 我到记得有一对女方反悔可是法院判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7-05-15 01:43:00
嘘文的是认真的?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15 01:43:00
女生还钱的 真的有够乱讲
楼主: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5 01:45:00
bye有认真看过原文?女性随时保有后悔的权力哦
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连胜文捔宪)   2017-05-15 01:45:00
帮补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15 01:45:00
你忘了有追溯期喔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15 01:46:00
都有诬告判例了~~最好这些假设行得通啦
楼主: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5 01:47:00
这些74团眼中的追溯期就是终生啊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15 01:47:00
问题是你太胡扯了 无法理解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7-05-15 01:47:00
原原PO好像也不是讲这样吧,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7-05-15 01:48:00
他说的应该是这种法立不起来才对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15 01:48:00
没交往送了个包 就觉得可以上床~被告会很奇怪吗?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5 01:48:00
又在简化问题 同意不同意根本不是主题
楼主: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5 01:49:00
这你要问拿了包包同意上床的女生啊问我当然会认为这是交易 包包换鲍鲍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15 01:51:00
你可以请求物品规还阿 你再去坐牢~皆大欢喜
作者: soscoco (不爱睡觉的云)   2017-05-15 01:51:00
智障言论?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5 01:52:00
滑坡理论 无限上纲 你以为这跟性别有关?那些被右肩的男生怎么办?一直扎性别稻草人根本是忽略实务上一堆被性侵的男学生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15 01:53:00
依照你的理论所有性侵犯都说是女的事后反悔就好了啊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5 01:53:00
这版上某些人几乎到被害妄想的程度了 出去走走好吗
作者: Nausicaae (可以帮我买卫生棉吗)   2017-05-15 01:53:00
您完全看相反了吧...
作者: longdick   2017-05-15 01:54:00
男女双方都可以永久保存后悔"同意"性交的权力 就好了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5 01:54:00
18~80岁 你当没追溯期?你以为性侵那么好告?一般来说社会上就是认为'未成年人 小于18'被大很多的成年人出社会人玩弄 就是值得谴责
作者: puorg (puorg)   2017-05-15 01:57:00
无限上肛是74团吧,打着诱肩大旗,好像谁都要听你的,企红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5 01:57:00
告诉你 这社会上会乱告的女生还是少数 只要你不要为了上床走旁门左道 例如你前面某篇说的去泰国花钱找右肩大旗咧.... 去看看那些性侵害防治NGO 律师们怎么看待这个事件 怎么说明举证之难 怎么说明权势之不对等怎么告诉你 男性侵男的黑数比例更高!因为社会的偏见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5-15 02:00:00
为什么觉得男生不会被性侵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5 02:02:00
看看你自己的文章 边说去泰国嫖嫩妹 不会像陈师一样没事被说诱奸 能拿这两件事比 叹为观止想吃未成年 又抱怨风险大 真的很有脸
作者: ADEMAIN (阿德门)   2017-05-15 02:10:00
认真建议 你有考虑过求助于心理咨商师吗 仇女偏执不只是影响你个人的心理健康 也会造成你现实社交生活上的困难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5-15 02:13:00
被禁止干未成年 台男现原形 科科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5 02:22:00
追朔期好像只有20年?没记错的话啦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15 02:36:00
好长喔!升级版★粉吗?还是小组长等级Der?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15 02:40:00
这就是打一砲要保固终生的概念
楼主: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5 03:20:00
爱吃台妹本来就风险自负 很难懂?我吃外国妹有犯法?我妹都吃成这样了 还说我仇女 74团是有多下限啊我揉的奶 干的砲都是安全无虞不会被告der 颗颗一堆白痴74看都没看过我回文的原始文章就开始喷 厂厂说要N年后还保有后悔提告权力的可不是我这些74肥宅可能连真奶都没摸过 可怜之人真有可恨之处
作者: Nausicaae (可以帮我买卫生棉吗)   2017-05-15 03:37:00
我是您回文原始文章的作者,我比较好奇的是,您怎么把文章中我的意思看到完全颠倒的?我来帮您做个懒人包吧。关于这件事我写了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说,就现有的有力线索:小说与日志来说,在刑事诉讼程序上都很难说有证据能力。第二篇文章则是指出了两种修法的可能方向,但一种会改变长久以来刑法上对“同意”的认定,且带有家长主义的色彩,应该不能算是尊重人的自主决定权;另一种方向是放宽刑法228对于利用权势的解释,但如此一来,会让刑法过度介入情感生活,超越了刑法的极限,换句话说,刑法无能许诺人间的爱情均是真诚无欺的。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5 04:26:00
呵呵 一堆玩咖都超级仇女 不要连这常识都不知道很多的玩咖 之所以为玩咖 就是他们比较把女性物化的倾向想到女人只把上不上摆优先 他们伤心难过并不重要这篇就是这样啦 完全只想到顾著自己爽 不会出事担心被告被无限上纲 旁人看来根本被害妄想最可怕的是没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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