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矫正署:精神疾病受刑人从严假释

楼主: Davichi5566 (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2017-05-13 15:15:09
矫正署:精神疾病受刑人从严假释
2017-05-13 15:00中央社 台北13日电
小灯泡案凶嫌因患精神疾病昨天遭判无期徒刑,引发热议。矫正署今天指出,对在监的精
神疾病受刑人秉持细心照料,依法执行及从严假释态度,避免造成社会负担及疑虑。
矫正署指出,矫正机关对于新入监受刑人于新收调查时,即进行心理健康筛检,对于长刑
期或高风险个案(如罹患精神疾病、长期罹病、家逢变故、违规考核等)则采随机必要时或
至少每半年施测;入监后经筛选为疑似精神疾病者 (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证明、重大伤病
卡、精神科医师诊断书等) ,即造册列管,并安排精神科医师评估、诊治,依医嘱服药控
制病情,并视病情追踪看诊、戒送外医或移送病监。
矫正署说,除医疗处遇外,并定期实施卫教宣导及教化辅导,引入社会资源,积极办理各
类文康、恳亲、家庭日等相关活动,透过情绪纾解、家人支持与陪伴,以利病情稳定。
假释审核及精进作为部分,矫正署说,现行假释机制是依“犯行情节”、“犯后表现”(
含在监行状)及“再犯风险”(含前科纪录)等进行审查,并针对初犯、年老、再犯可能性
低、危害及恶性轻微者,从宽审核;重大暴力犯罪、再犯风险高、危害治安严重者,则从
严审核。
所以,受刑人并非服刑达法定期间即应准予假释,对于重大刑案或危害社会治安甚钜者,
其假释自当从严审核,如悛悔程度不足或仍有高度再犯风险者,仍不予假释,将其与社会
隔离。
此外,法务部长邱太三在4月28日“法务部精进被害人权益保护之新作为”记者会中,宣
示建立社会瞩目案件加害人动态及出监通知机制,矫正署将与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合作,
由保护协会于必要时征询其服务的被害人有关加害人假释的意见,并汇送矫正机关作为假
释审核参考,以兼顾被害人观感。
矫正署说,精神疾病受刑人于假释或服刑期满释放时,均须依监狱行刑法第87条及精神卫
生法第31条规定,通知其家属或其他适当之人,并通报其住(居)所在地之卫生主管机关及
警察机关,或护送返家;被害人或其家属有知悉加害人出监(或移监)需求者,也可透过
保护协会向矫正机关申请加害人出监(或移监)通知或讯息。期待能透过各行政部门及社区
无缝接轨,以建构绵密社会安全防护网。
https://udn.com/news/story/11122/246070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6-05-13 15:15:00
从宽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5-13 15:15:00
转录自:Joke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7-05-13 15:16:00
不得假释吧
作者: dly (准确而不是快速)   2017-05-13 15:16:00
从严?台湾有这两个字?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7-05-13 15:16:00
罪犯就一直关着不好? 这些人的家属也很难管吧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5-13 15:17:00
性侵犯假释出来再犯那么多好意思说有在审核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5-13 15:17:00
还以为来到Joke
作者: black0423 (KK)   2017-05-13 15:18:00
公投不假释
作者: herikocat (巴猫兔)   2017-05-13 15:19:00
就算假释 也应该集体收容治疗社会已经够虚弱了 还要被这些精神犯罪拖垮
作者: drigo   2017-05-13 15:19:00
还记得十几年前,性侵犯最喜欢利用狱中自修考上大学来申请提前假释出狱唸大学。最有名的就是华冈之狼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狮)   2017-05-13 15:23:00
这个好笑
作者: pooznn (我~~~是来被打脸滴!!!)   2017-05-13 15:25:00
有精神疾病的 不是要被关到医院才对吗????
作者: storyu59 (Ciaos)   2017-05-13 15:38:00
无期假释三小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吗)   2017-05-13 15:41:00
直接枪毙投胎比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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