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384756 (yst)》之铭言:
: 会提到吸毒除罪化基本上是因为现有的防毒制度效果不彰 这应该没人否认吧?
: 既然现有的制度无效 就要想一个新办法出来
: 不然也只是放著慢慢摆烂而已
: 现在大概只有两条路 一松一紧
: 紧的就新加坡 泰国那样 死刑
: 松的就是吸毒除罪化
: 吸毒除罪化好处不少
吸毒除罪化坏处 = ?
没有坏处啊 好棒棒啊
: 吸毒除罪化的好坏我大概都已提出
: 如果真的无法接受的人 可能就要往死刑这条路去推动
: 对了 还有第三种人 可以在现行制度下赚取利润的既得利益者应该不想改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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