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wistar (奇奇)》之铭言:
: 台湾有统一发票这种东西可以让消费者兑奖
: 虽然中奖机率不高,不过免费的东西有种就算赚到
: 前几年电子发票还没问世的时候,发票都是开那种细长条状的(当然现在还是存在)
: 也有些加油站,网络书店或3C量贩店会开出特别大张的发票,整张摊开比A4还大
: 前几年有去过日本,德国,发现在那边买东西,就是拿到一张收据而已
: 当然每家店的格式也没有统一,都是大大小小张的
: 台湾最早会有统一发票好像是为了避免店家逃漏税的样子
错,是避免"你"逃漏税。
: 那请问有哪些国家有像台湾这样,买东西可以顺便得到乐透彩券一张的制度?
中国。
: 台湾真的很爱兑奖
: 连阴间都要搞一个阴间版的统一发票
: 之前在福利站拿过几次,而且不跟他要他还真的不会给你,阴间无误
其实营业税根本就不是营业要缴的税,
而是"境内消费税",
不管是货物或劳务,只要是在境内"消费"的,
都必须由"消费者"负担,
而店家的角色只是"代征"。
(1.所以才有进项可以扣抵销项的做法)
(2.出境的"免税"商店就是假设你东西不在境内"消费",所以免税)
原先的税是非加值型的,
后来改成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的时候,
发票上面有一个项目:税金
于是当年的觉青就说了:
什么税?我买东西还要税?
哪有这回事,不管,我不要发票,我也不要缴那个什么税。
所以,后来就修法,给一般消费者的发票上面不可以出现"税"
可是售价中一定要包含税。
但是觉青就是觉青,才不会因为老板说发票上面没"税"就被骗,
觉青一定要什么都略懂略懂,
所以一样不缴税,一样不拿发票。
伟大的政府受不鸟这种事情,
因为消费者不拿,店家就不报,
消费者就是整个消费环节中最有可能也最会逃漏税的人,
所以为了鼓励消费者去拿发票,
于是就只好弄了个对奖办法出来。
再加上名称混淆,让觉青以为是店家该缴的税,
所以会努力检举逃漏开发票。
大guy是这样。
题外话1.
刚刚再查了一下,
1937年,中(华民)国就公布了营业税法,
这也很有意思,当时就叫营业税法,
实际上是消费税,却要叫营业税,
如上面所说,本来就是有混淆视听的作用,让人以为是营业要缴的税…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分为增值税及营业税
后来都改成增值税,
也是有对奖制度。
题外话2.
日本正式名称就是消费税,不能对奖。
题外话3.
美国采售价要另外加税,各州消费税不同,
所以你去买东西不要傻傻的以为自己的钱是够付。
然后要网购ipad,请选寄到德拉瓦州,立马省消费税。
每个人都要认识住在德拉瓦州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