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usonezero (本草纲目科属种)》之铭言:
: ※ 引述《Davichi5566 (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之铭言:
: 查了下判决书,应该是这个没错,但跟记者的说法有出入欸,
: 节录部分
: 被害人于侦查中证称:于105 年7 月16日0 时许,伊前往泰
: 丰轮胎公司附近遛狗,经过桃园市中坜区中华路2 段367 巷
: 时,见本案机车停放在该处,被告则蹲在栅栏与本案机车中
: 间,然该处灯光蛮暗,故未注意到被告,当伊行经该处时,
: 被告突然站起,伊觉得奇怪,因为被告手上拿着蓝黄色雨衣
: ,且双手张开朝伊走来,伊觉得奇怪旋往回走,被告则加快
: 脚步跟上,手持雨衣从伊头部盖下去,并要求伊不要乱动、
: 不要尖叫,且表示身上有武器;被告带伊走向本案机车,要
: 求伊上车,之后伊被载到偏僻之公园,停车后,被告要求伊
: 陪同乱走,伊闻到被告身有酒味,过程中,被告均未将雨衣
: 拿下;但过程中,被告曾经蹲著而伊系站着,因此可以往下
: 看,光线没有问题,被告当时身穿有点像灰色、浅色系T 恤
: ,中间有大的英文字母,从胸口开始排列,很多口袋之工作
: 裤,土黄或咖啡色那种,且有配戴眼镜。被告带伊乱走,之
: 后到了有栈板之地方,被告先隔着衣服触摸伊之胸部及下体
: ,之后伸手进入衣服内,并将伊之内、外裤脱下,以手指进
: 入伊之下体不断抽插,另一只手亦同时伸入衣服内抚摸伊之
: 胸部;被告曾蹲下,以嘴巴亲伊之下体,亲到阴毛部位;嗣
: 被告将雨衣垫在地上要求伊躺下,并持雨衣之一角盖住伊之
: 头部,被告脱下裤子,要求伊以手抚摸生殖器,然被告无法
: 勃起,被告遂一手自己打,一手抚摸伊之胸部及下体,被告
: 企图以生殖器进入伊之阴道,然被告之生殖器进入阴道洞口
: 抽插几下后,生殖器又掉出来,因此又以手指插入伊之阴道
: ,并要求伊背对,被告则以手指及生殖器磨蹭伊之屁股及阴
: 道;被告曾要求伊蹲著,并掰开伊之嘴巴硬将生殖器塞入伊
: 之嘴巴,要求口交,然伊很快将被告之生殖器吐掉。最后与
: 被告呈现面对面之状况,伊表示很累,希望可以休息,被告
: 抱着伊,要求不要出声,假扮为情侣之样式;伊透过雨衣看
: 到附近有3 个人,其中1 位离伊很近,伊则用力推开被告,
: 朝离伊较近之人求救,然该人被吓跑,伊继续向另2 人求救
: ,该2 人亦逃跑,伊继续朝有光之方向跑,跑到泰丰轮胎公
: 司警卫室,伊裸著下半身向保全人员求救,表明遭到性侵,
: 保全人员则拿衣服与伊遮蔽并协助报警。伊记得本案机车为
: 黑色,偏小台那种。伊背部受伤系躺在地上时造成,因被告
: 只以雨衣垫在地上,而该处有石头,被告动伊时,石头摩擦
: 造成伊背部受伤,左大腿、左右小腿及右上臂则因栈板上有
: 铁钉,被告推伊较大力,加上伊挣扎所致等语(侦卷第105
: 页至第110 页)
: 怎么看都是女生被性侵完后才向路人求救的啊。
如果以路人的角度来看,
就是走到路上一半,
突然一个光下半身套著雨衣(?)的女生跑出来,
说她被强暴了可以帮忙报警吗?
好啦我承认,
是我大概会以为对方有问题,
一来是因为台湾相对于外国,
大多数人的生活是真的很平静,
不会设想遇到这种事情。
二来是楼下的房客有个正妹全裸穿雨衣杀人。(误)
我比较好奇的是机车的部分,
是被害者坐前面,
加害者骑车吗?
那上下车的时候应该有机会逃跑吧,
虽然一定会有人回说
当时都吓坏了。
好啦重点是,
路人真的超级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