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遇色狼求救 3路人装没看见女惨遭性侵

楼主: plusonezero (本草纲目科属种)   2017-05-12 13:54:32
※ 引述《Davichi5566 (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之铭言:
: 女遇色狼求救 3路人装没看见逃跑女惨遭性侵
: 2017-05-12 11:33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即时报导
: 桃园市朱姓男子(37岁)去年7月16日晚间,在中坜区某公司停车场旁,遇到独自遛狗的
: 女子,他走近女生身旁,突然用雨衣盖住对方头部,拉到附近树丛,先强摸,再硬上。
: 女生先是顽抗,再用力推开朱姓男子想逃跑,她朝最近的路人求救,先后向3名路人大喊
: “有人要强暴我、救我”,第一位路人看到后没搭救,反而吓跑,接着2位假装没看见,
: 快速离去,害她被色狼拉回性侵得逞。
: 法院审理时,朱姓男子否认性侵,声称当时灯光昏暗,女生可能认错人,女生则表示“他
: 曾正面对着我、我看得很清楚、他的样子我永远忘不了”,女生也指出,当时她衣衫不整
: 向邻近公司的守卫求助,守卫拿衣服给她遮盖,法官确认有这段过程,认定朱姓男子性侵
: ,今天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6个月徒刑。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45842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https://goo.gl/ACHtYr
查了下判决书,应该是这个没错,但跟记者的说法有出入欸,
节录部分
被害人于侦查中证称:于105 年7 月16日0 时许,伊前往泰
丰轮胎公司附近遛狗,经过桃园市中坜区中华路2 段367 巷
时,见本案机车停放在该处,被告则蹲在栅栏与本案机车中
间,然该处灯光蛮暗,故未注意到被告,当伊行经该处时,
被告突然站起,伊觉得奇怪,因为被告手上拿着蓝黄色雨衣
,且双手张开朝伊走来,伊觉得奇怪旋往回走,被告则加快
脚步跟上,手持雨衣从伊头部盖下去,并要求伊不要乱动、
不要尖叫,且表示身上有武器;被告带伊走向本案机车,要
求伊上车,之后伊被载到偏僻之公园,停车后,被告要求伊
陪同乱走,伊闻到被告身有酒味,过程中,被告均未将雨衣
拿下;但过程中,被告曾经蹲著而伊系站着,因此可以往下
看,光线没有问题,被告当时身穿有点像灰色、浅色系T 恤
,中间有大的英文字母,从胸口开始排列,很多口袋之工作
裤,土黄或咖啡色那种,且有配戴眼镜。被告带伊乱走,之
后到了有栈板之地方,被告先隔着衣服触摸伊之胸部及下体
,之后伸手进入衣服内,并将伊之内、外裤脱下,以手指进
入伊之下体不断抽插,另一只手亦同时伸入衣服内抚摸伊之
胸部;被告曾蹲下,以嘴巴亲伊之下体,亲到阴毛部位;嗣
被告将雨衣垫在地上要求伊躺下,并持雨衣之一角盖住伊之
头部,被告脱下裤子,要求伊以手抚摸生殖器,然被告无法
勃起,被告遂一手自己打,一手抚摸伊之胸部及下体,被告
企图以生殖器进入伊之阴道,然被告之生殖器进入阴道洞口
抽插几下后,生殖器又掉出来,因此又以手指插入伊之阴道
,并要求伊背对,被告则以手指及生殖器磨蹭伊之屁股及阴
道;被告曾要求伊蹲著,并掰开伊之嘴巴硬将生殖器塞入伊
之嘴巴,要求口交,然伊很快将被告之生殖器吐掉。最后与
被告呈现面对面之状况,伊表示很累,希望可以休息,被告
抱着伊,要求不要出声,假扮为情侣之样式;伊透过雨衣看
到附近有3 个人,其中1 位离伊很近,伊则用力推开被告,
朝离伊较近之人求救,然该人被吓跑,伊继续向另2 人求救
,该2 人亦逃跑,伊继续朝有光之方向跑,跑到泰丰轮胎公
司警卫室,伊裸著下半身向保全人员求救,表明遭到性侵,
保全人员则拿衣服与伊遮蔽并协助报警。伊记得本案机车为
黑色,偏小台那种。伊背部受伤系躺在地上时造成,因被告
只以雨衣垫在地上,而该处有石头,被告动伊时,石头摩擦
造成伊背部受伤,左大腿、左右小腿及右上臂则因栈板上有
铁钉,被告推伊较大力,加上伊挣扎所致等语(侦卷第105
页至第110 页)
怎么看都是女生被性侵完后才向路人求救的啊,
虽然路人是很冷漠没错啦,
但记者也不能颠倒是非,写成是因为路人没搭救,所以造成女生被强奸成功吧?
联合重工的新闻道德呢?
http://i.imgur.com/mXIgqq3.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