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完整新闻标题:
离婚男无套性侵18岁夜市摆摊女:下体好臭颜色黑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一名18岁女子小婷(化名)透过手机软件认识28岁林姓男子,相约后遭到男方性侵。
双方一路缠讼到更一审;法官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林男也从无罪变成3年10个月徒
刑。
判决指出,小婷2013年透过手机软件认识离婚的林男,两人相约到士林逛夜市。林男原本
提议到山上看夜景,但女方以山上很冷为由拒绝,他就直接开往摩铁强行性交,甚至不听
对方的哀求,执意内射。他完事后进入浴室,没想到不久后又跑出来要求第2次,女方半
推半就下发生关系,但他借口“我教你口交”,硬把生殖器塞入对方嘴内。
小婷事后向朋友哭诉并报警,开庭时出示林男的道歉短信“我会好好疼惜妳”、“我不应
该不听妳的射进去”,为证;林男则是坦承有性交,但女方是因为被说“下体很臭”、“
颜色很黑”不开心才提告。
一审法官认为林男性侵罪证明确,判3年10月;但高等法院却认为女方说法有疑虑,不仅
从头到尾都没有向房务人员求救,被问及相关问题只说第一次和网友出来很紧张,因此改
判无罪。最高法院却认为仍有疑虑,撤销发回;更一审则出现判决大转弯,认定林男有犯
罪,驳回上诉,维持3年10个月刑度。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11/9223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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