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起诉原因很简单啦,就是:
地检署想甩锅给地院
就这样而已啦!
没看新闻有写,地检署两度不起诉,却被高检署发回再议,
这样高检署少说发回两次了,所以地检署才要作第三次决定
阿你地检署是有种再做第三次不起诉?这岂不是摆明要跟高检署对杠溺?
所以只好起诉,把案子扔给地院法官去弄囉~
这样地检署就不用扛这个锅,案子让地院去烦恼就好了
※ 引述《faiwen5566 (优文56)》之铭言:
: 哪个比较懂法律的大神 可以解释一下
: 到底警察怎样可以开枪??????????????????????
: 动不动开枪就要被告
: 到底为什么要发枪给他们 然后罚在害他们被告????
: 是一定要等警察被开枪了 才能开枪反击??????
: 其他情况只能挥挥手跟歹徒说再见??????
: 司法改革刻不容缓
: 我知道法官还没出场啦
: 检方法官一起改革啦
: 尤其那个台北地检署考量杀小双方尚未达成和解所以又在起诉别人
: 是怎样 不和解 就起诉起诉起诉到底???????
: 浪费司法资源 在逼人和解逆
: 我第一个就双手双脚赞成这个警察开枪啦干勒
: 就算一开始不是打轮胎 我也支持直接打死他啦
: 警察会这么没尊严就是先被这些垃圾司法害惨
: 看到歹徒还不能开枪 干你老
: 跟他说plz 你停下来好吗
: plz~~~~~ 你停车好吗
: 拜托泥喔
: 他会停逆 警察是要这样对歹徒逆
: 要不要问他开车跑累了渴不渴装杯水喝先????????
: 这是警察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