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er (CPer)》之铭言:
: 如果把事情再弄单纯一点....
: 今天如果有一个女生 刚满18好了 也不是师生
: 如果她刚好去个(可能有点好感的)男生去他家玩
: 结果当天就被他强暴了
: 最后却说服自己爱上他
: 然后就跟他交往几个月 中间也做过几次
: 最后男方爱劈腿 发现男生是渣男 不是很和平但还是分手
: 过了三年想想当初一开始是被他强暴 觉得恶心
: 想去告他诱奸该怎么告?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告
很多帅哥如我都会很困扰的
"我不要跟你分手! 你敢跟我分手 ,我就去告你强奸我"
唉 ,帅只是一个字
我却要背负着它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