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关于这次陈兴事件

楼主: oringe96 (oringe)   2017-05-10 13:38:43
※ 引述《beyonf (mos)》之铭言:
: 想问一些较站在陈兴立场上发言的人
: 对这次的事件的看法,就只是一个老师婚外情搞上学生,然后始乱终弃的道德瑕疵是吗?
: 即使林女的死以及留下的那些作品,不足以在判决上当成证据
: 但这些内容都完全没有参考价值、没有任何可能性对吗?
: 只是想大概知道不同意见的思考出发点(毕竟这件事就法律面来谈本来就陈兴占优势)
: 感谢
: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7-05-10 13:41:00
财产上的错误可以客观举证 感情上的诈术举证困难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0 13:42:00
就小说写的很恐怖 大家就会觉得若照小说讲的 还没罪很糟糕
作者: aCCQ (阿贤)   2017-05-10 13:44:00
所以像是婚姻诈欺这种就很难搞 可以说当初爱他 但后来不爱了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17-05-10 13:44:00
除非婚约在身,不然法律本来就不管人的情感变来变去的难不成以后做爱前还真的要签约吗?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7-05-10 13:45:00
如果这能告 法院还不变成分手擂台? 杨帆当法官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17-05-10 13:45:00
至于像那种财产交易,几乎都很容易找到金流的纪录
作者: RonaldBBS   2017-05-10 13:58:00
身体法益...身体缺了什么?性自主本身就是一个法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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