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林奕含事件防狼师 修正刑法227条 至18岁

楼主: moebius2 (漫无目的)   2017-05-09 23:31:39
※ 引述《LOLI5566 (萝莉56)》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同样也认为不能这样修法
: 如果今天林奕含是在18岁被“诱奸”
: 那是不是就要就要在往上调呢?
建议上调到三十岁
如果和未满三十岁少女打炮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保障新竹科学园区回收业者能够回收的更好
反正未满三十岁的少女 都是幼稚 无行为能力者
没有知性美 缺发自我保护能力 严重的还要包尿布
只能立法保护
作者: bonfferoni (bonfferoni)   2017-05-09 23:32:00
不行 要调到50岁 不然40岁的女孩儿没保障
作者: GGGGININDER (八嘎囧)   2017-05-09 23:32:00
8+9继续爽干国中妹 厂厂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7-05-09 23:33:00
不行到70岁都是女孩儿~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5-09 23:33:00
可素鬼岛ㄇㄓ能耐痒到那时候吗?你是想要ㄇㄓ命呢!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7-05-09 23:34:00
80岁是门槛底线 低于都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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