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rade (听话)》之铭言:
: 拜读aotfs2013大作:http://bit.ly/2ppJaLG
: 使用"劳工退休金新制提缴概况"来比较2016年“平均”薪资来排名薪资,
: 1.使其使用"退休金"去推算,为何不使用直接使用"所得收入"?
: 2.使用"所得收入"无法呈现真实生活情况与现实脱节,另提供个人可支配所得数据。
: (请看,"二、每人可支配所得")
: 一、所得收入*[m
: 暂找不到中位数,暂以平均数计算。
: 1.计算公式:每人所得收入=所得收入总计/就业人数
: 2.抽样会有误差,排名仅供参考
下面会贴出比较正确的薪资数据
乡民在计算或判读这类数据往往不清楚一些概念
一、就业人数不等于劳工(受雇者)人数
就业者包含 1雇主 2自营作业者 3受雇者 4无酬家属工作者
2015年全台受雇者仅占所有就业者的79% (主计处县市重要指标查寻系统)
二、所得收入不等于薪资所得
家庭收支调查的所得收入为以下六项之和
1.受雇人员报酬 (即薪资所得)
2.产业者所得 (一级产业净收入 与 营业净收入)
3.财产所得收入
4.由自用住宅及其他营建物设算租金支出扣除折旧后之余额
5.经常移转收入
6.杂项收入
(1+2 称为基本所得)
2015年薪资所得仅占所得收入的57% (主计处家庭收支调查)
由此可知,拿所得收入除以就业者人数,根本和平均薪资差很多
平均薪资应以薪资所得除以受雇者人数
三、薪资的地区别是户籍还是工作地?
家庭收支调查这类是家访的抽样调查,是以户籍地去区分的
但是其他薪资数据,若由资方交出的资料,则是以企业登记地去区分的,如劳退提缴工资
少数调查如工商普查,则会有工作场所地点的地区别数据
四、抽样调查的样本数够吗?
家庭收支调查虽然有薪资所得的数据
但是六都以外的县市,样本数都不及1000,很多县市甚至只有两三百
所以样本数太少的县市(六都以外),排名不具严谨意义,仅供参考而已
同样取自主计处104年家庭收支调查的数据
再辅以“就业者从业身份结构”的数据 (主计处县市重要指标查寻系统)
推算出各县市的平均薪资所得 (户籍地区域别)
2015年平均薪资所得
台 北 市 70,500
新 竹 市 59,200
新 竹 县 56,600
新 北 市 49,300
桃 园 市 49,200
==================
全 台 湾 49,000
==================
基 隆 市 49,000
高 雄 市 48,300
苗 栗 县 47,000
台 中 市 45,000
嘉 义 市 45,000
宜 兰 县 44,400
花 莲 县 43,900
台 南 市 42,900
澎 湖 县 42,800
嘉 义 县 38,700
台 东 县 37,300
屏 东 县 36,700
南 投 县 34,900
云 林 县 34,400
彰 化 县 34,100
从这排名来看,户籍地在新北市的平均薪资所得,高居六都第二,仅次台北
但是依据2011年工商普查,位在新北市的工作场所的平均薪资,却输给高雄,略高于台南
台南在户籍地的排名很差,但在工作地的排名却很不错,相当于新北市,高于台中市
平均每位就业者的基本所得排名,和平均薪资所得排名又差很多
例如全台前五名,乡民绝对想不到竟然会有高雄和台中…
1台北市 2新竹市 3高雄市 4台中市 5桃园市
(2015年家庭收支调查 在县市内工作的就业者平均基本所得)
加入雇主的排名,就是不一样,对吧!
解说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