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同样也认为不能这样修法
如果今天林奕含是在18岁被“诱奸”
那是不是就要就要在往上调呢?
所以我在此呼吁
应比照骑机车驾照办理
没有驾照 就不得上路
没有“性爱许可证” 就不得做爱
听到这里你一定觉得what the fuck
哩喜爹公杀小
但请耐心听我解释
林奕含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来自于对性还不了解的状况下(心理上的 而非知识上
被老师半推半就的开苞
甚至被过激的play
造成受害者的身心受创
而性爱许可证将可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
不论性别 不论年龄 不论性向
只要有人在没有性爱许可证的情况下被进行性行为
就会触法(被强暴或强奸当然不会惩罚受害者
而性爱证许可也该比照驾照分等级
从非侵入性的性行为(口交 摩擦
到普通的性行为(普通的做爱
到特殊的性行为(BDSM,肛交
都阴茎过认证并取得许可
而我也建议认证需包含
性教育课程
笔试 路考
才能取得许可
大家觉得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