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请给我们梅根法洁西卡法而非同运的废

楼主: y2k500077 (野云)   2017-05-09 17:42:33
※ 引述《legendary85 (legendary85)》之
: : 1 重判性侵儿童的人 并长期追踪 或化学去势
: : 2 修改刑法 与未满18岁性交者 一律有罪
: : 3 废除刑法的通奸罪 保留民法通奸
: : 台湾目前合意性交设定在16岁 我认为某个原因是因为目前民法规定 女性16岁可以结

: : 但男性却是18岁
: : 我记得之前有立委曾想修法 让男女都是18岁才可结婚 因为这是一种男女不平等
: : 但为什么不了了之 我就不知了 可能特权者们反对吧
: : 要做到这些进步修法 很不容易 需要很大的力量
: : 毕竟特权阶级一直存在台湾体制内 不管是政府 社会 民间组织 都有
: : 然后还有些没权没势的帮忙打压弱势 就更好笑了
: 感谢整理,你的重点写错了,fb内容并没有说要废除通奸罪反而是反对,这是你自己加

: 去的,以正视听
: 这句废除通奸罪是代表y2k500077个人意见
: 前年5月法务部将这项议题丢上国发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其中9157名反对修法

: 除,1567名赞成修法废除,比例分别是反对85%、赞成15%
: 法务部曾在2013年4月、5月分别委托专业民意调查机构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反对废除通

: 罪的比例分别为82.2%及77.3%,在法务部公听会上一名女律师上台发言时说了,很多民

: 的婚姻制度,就是要靠法律来维持,通奸罪绝不可废。,支持“通奸除罪化”的背后动

: ,不外乎就是性自主、性解放,“这样对国家真的是件好事吗?”
: 台湾犯罪被害人人权服务协会副理事长刘承武检察官说,目前通奸罪对不同性别未有差

: 处罚待遇,未违反平等原则,加上现今法律配套不足,不建议贸然除罪化。
: 台湾文化可贵的地方,就是对婚姻、家庭深信不疑,男女许下终生承诺结发一辈子,如

: 方违反诚信,背叛出轨,何以不须负法律责任?
: 吴宜臻表示社会上部分弱势配偶觉得婚姻当中只剩下通奸罪能当“武器”
: 通奸除罪是甲甲一贯的立场,与民意为敌也背离教主教义
: a000000000: 通奸除罪化 这样通奸的人不就更多惹?
: a000000000:完全无法理解通奸罪修法的理由
: a000000000:强奸受害者不代表不会通奸
: a000000000:不能因为女作家一人的事情 就说要通奸除罪化
: a000000000:如果今天你老婆是高中老师 跟葛8+9男学生p孩干惹
: a000000000:别把修法当儿戏
: a000000000:只赔钱 那就是有钱人干别人老婆 赔钱就好
: a000000000:这是大家要的吗?
: a000000000:台湾根本没有美国那种吓死人的天价赔偿
: a000000000:这是你闷要的吗?
: a000000000:原配被原谅 不代表小三就应该要没事
: a000000000:如果今天你老婆是高中老师 跟葛8+9男学生p孩干惹
: a000000000:你再来跟我说ok通奸除罪化
: a000000000:婚姻跟感情是两回事就是惹 有婚姻以来就这样惹QQ
: a000000000:到处都有乱干的 根本就没差这葛补习班
: a000000000:我讲很清楚惹 如果今天你老婆是高中老师 跟葛8+9p孩
: a000000000:你再来跟我说ok通奸除罪化
: a000000000:女作家遭受到的问题是一回事 不代表其他人的故事要
: a000000000:被放弃
: a000000000:钻法律漏洞的人到处都有 不代表法律就要拿掉
: a000000000:你闷可以找别的方法来处理类似女作家处境的问题
: a000000000:喔 所以Tatsuya72认为老婆跟8+9干 不能森77篓?
: a000000000:反正你觉得老婆跟谁干都ok就是惹
: a000000000:台湾民事还没真的看过狠敲一笔那种
: a000000000:我单纯质疑你闷修法有没有通盘考虑
: a000000000:通奸者被配偶原谅 那是配偶的权利
: a000000000:米国要看州喇 有的州重罪有的州轻罪有的州无罪
: a000000000:我就事觉得你闷搞不清楚先后顺序
: a000000000:别傻惹 台湾赔钱根本超好躲的
: https://pttweb.tw/thread/m-1494102691-a-967
嗯 我的确是搞错了 很抱歉
但是用通奸罪可以维系家庭来说它是合理的法律 我觉得不合逻辑
如果去统计一下 最后被通奸罪处罚的对象是强势的多 还是弱势的多
就会知道那比例之悬殊
你也没提到 如何解决强势者利用通奸罪压迫弱势者的案例
就算过了与未满18岁性交 一律有罪
但是那未满18岁的人一样会被告通奸
民意当然可以反对通奸除罪
但是 却没人提出保护通奸罪中 较弱势一方的配套措施
如果只是想维护某些权益 却不愿正视存在的问题
那反对方真的太好当了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17-05-09 17:43:00
好屌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9 17:47:00
那些人就是要拖你时间 根本不会正视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