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案 龚重安仍判无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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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10:06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9日电)“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龚重安一审遭判无期徒刑,经
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仍判无期徒刑。
龚重安被控在民国104年5月,于北投区文化国小犯下女童割喉案。1060509
女童割喉案仍判无期 龚重安求判死落空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9日电)“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龚重安日前请求法官判死刑,
但今天仍遭台湾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龚男聆判面无表情,还押时,面对媒体提问,睁
大眼睛环视全部媒体记者,不发一语。
龚重安被控在民国104年5月,于北投区文化国小犯下女童割喉案。士林地检署起诉后,一
审士林地方法院判他无期徒刑,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
合议庭今天宣判,费时5分钟,说明判无期徒刑的简要理由以及是否适用刑法第19条减刑
等;合议庭指出,龚重安经荣总、台大医院及中央警察大学鉴定认定龚有充分就审及诉讼
能力,其中台大医院认为龚未就医,有幻觉、妄想等症状,有50%上以患有思觉失调症的
精神病可能。
合议庭指出,原审认为龚男在当天凌晨2时至4时骑着机车找目标犯案,有预备杀人犯意,
但他们依相关卷证认定不构成预备杀人,以及没收适用新法,因此撤销原判,依成年人故
意杀儿童罪判他无期徒刑;还可上诉。
合议庭说,检方主张龚男犯了情节最重大之罪,没有矫正可能,请求判龚男极刑(死刑)
,合议庭也认为龚男无故且故意杀害儿童,行径手段残酷,但审酌龚男经相关鉴定结果,
如果施以适当药物治疗及专业心理辅导,有改善机会,并非毫无治愈可能,为避免宣判死
刑,因此仍判无期徒刑。10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