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车将立法上路 机车族忧抢车位
2017-05-09
机车党︰机车格应修法禁营业
〔记者郭安家/台北报导〕共享经济夯,为了因应Ucar、oBike、YouBike等共享车上路,
台北市交通局研拟新版共享车辆自治条例草案,预计下半年要送至市议会审查,将比照旧
金山,研拟罚则纳管共享载具,甚至对厂商收取权利金。不过,中华民国机车党主席董建
一昨受访直指,近年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已被政府修得
一团乱,法令逻辑矛盾,机车格成为营利空间,未来恐出现oBike、共享机车Wemo,与机
车族抢地停车。
关于oBike可停放机车格,记者查证发现,前市长郝龙斌时代为了推广自行车成为大众运
输最后一哩路,不仅划设台湾大学门口等自行车专用区,设置自行车架,同时也向交通部
提案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一三一条,允许未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的区域,自行车
得比照大型重型机车以外之机车停放。
董建一则进一步指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明文规定,汽车格禁止做为营业使用,
例如不能摆摊,但机车格没有这项规定,oBike、Wemo都是营业项目,难道政府不修法,
让法令逻辑达到一致性?加上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于立法院提案,盼允许黄牌重型机车
可停放机车格,未来恐出现各种载具抢车位。
交局专委︰设奖点信用制约束
交通局专委刘嘉佑表示,母法认为停车格不能有营业行为,指的是餐车等贩卖行为,他说
,“oBike是否属于营业行为?有很大模糊空间,但根据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认定说法,
那不是,只有是否违规停放的行为。”至于“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一三一条是否需要重
修?刘斩钉截铁的说“不会。”
他说,自行车属于慢车,所以oBike可停放于机慢车停车格,但也不能让它停得到处都是
,否则会跟上海、北京一样乱停。由于中央法规还未完整,市府将比照旧金山,订定自治
条例纳管oBike、Ucar等共享车辆,并对厂商收取许可费,设奖点信用制,对违规行为扣
分,“扣到一定程度不让你借”,盼厂商约束会员。
业者︰未来会教育消费者
oBike台湾总经理王妍婷说,目前北市有九百多个自行车专用区,未来将于这些地方投放
最多廿五%容量的oBike,不会将车辆投放在机车格;外界质疑oBike难以约束消费者将车
辆停放于机车格,她表示,未来会教育消费者,也会于各县市派调度团队巡检,将车辆移
置到他处。
交通局长张哲扬则认为,若oBike停放点设于人行道上,业者势必要付出社会成本、支付
费用,例如折算公告地价的几趴,“要不要再打折,都可以谈。”对此,王妍婷则回应,
“若法规有需要,我们绝对会配合。”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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