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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孕妻勒死窃贼 勇夫今判赔64万元
2017-05-08 21:43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即时报导
台北市石牌路某住处屋主何柏翰和妻子2014年返家,惊觉屋子遭人闯入。自海军陆战队退
伍的何柏翰打开厕所门,大喊“你是谁?”窃贼张俊卿惊慌下朝他挥拳,何柏翰蹲下闪躲
后,为保护怀孕的妻子,把张俊卿推至淋浴间角落压制,导致张脸色发黑,隔天死亡。何
柏翰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高等法院判2月徒刑,缓刑两年定谳。张的父母向何要求损
害赔偿,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下午4点宣判,何柏翰须赔张父30万8112元、张母34万
0081元,共64万8113元,仍可上诉。
判决理由指出,张俊卿侵入住处行窃,遭发觉后即出手攻击何柏翰,依当时情况,何和张
扭打、压制是出于防卫,但何虽基于防卫才压制张,但何应该知道用左手施力推压戴口罩
的人脸部,再用右手反向紧拉衣领,容易使人无法呼吸致死。
另外,张俊卿当时已有喘不过气、脸色苍白、手部发抖,何柏翰却持续压制张的头部,紧
拉衣领伤及身体要害,导致张因呼吸性休克、心脏性休克死亡,认为何有过失。法院认为
,何柏翰虽出自防卫才压制张,但张已呈现呼吸困难、脸色发白,何柏翰仍持续压制,直
到警员到场上铐才松手,属于防卫过当。
判决理由指出,张父因儿子死亡受到损害总计150万多元,张母则为170万多元,法院斟酌
何柏翰的赔偿责任,认为何防卫手段逾越必要性,他应负20%赔偿责任,判何须赔张父30
万8112元、张母34万0081元,共64万8113元,仍可上诉。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45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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