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ffeesnake (咖啡蛇)》之铭言:
: http://i.imgur.com/mLXjq2T.jpg
: 注意喔,这里有写到除了乡民最诟病的诱奸以外
: 还写到了‘强暴’、‘性虐待’
: 看不懂诱奸至少看的懂另外两个是什么意思吧
: 但很多人选择性忽略了
: 讲到这里一定一堆人说我小说办案
: 我今天不是要办案
: 只是文学探讨!
: 文学探讨!
: 文学探讨!
: 我没有说小说内容就是真实事件
: 大家很疑惑诱奸是什么
: 我们又不能观洛阴问创造出这个词的本人
: 但是我们可以从她生前的访谈得知
: 这本小说里面写的东西有包含诱奸
: 因此在林的想法里
: 小说里面发生的情节=诱奸
: 然后我们再去看小说内容
: 诱奸根本就等于‘用引诱的方式过来强奸’啊
其他我不想探讨 把讨论的问题锁定一下
1. 在法定年龄以上(告诉乃论的情况下)
2.‘用引诱的方式过来强奸’之可能性探讨
简单的说就是双方都在法定年龄内,透过某种方式完成性交 而产生的纠纷
而某种方式在你的说法中是‘用引诱的方式’ 最后的结论你是认为他是‘强奸’
我们先来看看强奸(强暴)的定义
‘美国妇产科学院 ’技术期刊(Technical bulletin),其定义为:
一、使用暴力、迷惑、胁迫或威胁害被害者之身体。
二、未经得受害者之同意,或被害者太年轻、太老,受酒精或迷幻药之影响。
三、在无意识状态之中或智障。
四、用阴茎或手指或其他物品,对被害者之口、阴道、肛门做侵入。
而所探讨的诱 在这四点当中,是否有符合的项目 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奸’
所以依照当前的定义来看,诱奸这词对于满足法定年龄的人
且在交往性爱过程中没有出现以上四点的来说来说是‘不和逻辑的’
那我们在来看看如果‘诱奸’成立会有那些问题。
假设 1. :男方说 我带你去海岛玩 我们一起浪漫一下
女方说 好浪漫阿,我们一起交配吧!
事后:女方说男方用海岛引诱我发生性关系 = 诱奸
假设2 :男方有超强性能力+巨大的JJ
女方贴上去说:帅郭 我们来一发吧
事后:女方说:他拿大JJ引诱我发生性关系 = 诱奸
假设3 :男方:我爱你,让我们一辈子相处吧。我们结婚吧
女方:让我们制造爱的结晶吧
事后:女方说:他拿一辈子的幸福引诱我 = 诱奸
所以如果没有上述四点的强迫行为而发生的性关系。单纯讨论诱而认定诱奸
是多可怕的事情阿.......
在受害者(疑似)没有提告的前提下,在无法证明有没有(强迫胁迫行为)下
在双方都成年的条件下。
基本上不应该用诱奸这个词,最多说是‘感情纠纷’ 或 ‘不道德行为’ 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