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还有三个房思琪?员警翻书办案

楼主: Pegasus170 (鲁蛇肥宅台劳+前义务役)   2017-05-07 14:53:14
※ 引述《mizzy646 (超级小口爱)》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记者吴淑玲、郑惠仁、郑维真、郑宏斌、邵心杰/台南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还有三个房思琪?员警翻书办案
: 3.完整新闻内文:
: 女作家林奕含的父母前晚发出第三封声明,指还有三名女学生也遭同一名狼师伤害,甚

: 被黑道威胁强拍裸照。林奕含自杀后,不少网友对台南市长赖清德的“神隐”非常不满

: 赖清德昨天表示,对林奕含的不幸很不舍,对台南更是沈痛,市府会自我检讨,不会卸

: ,等丧事告一段落,会协助家属究责,给社会交代。
: 一名社福辅导员说,这起事件引发台湾父母集体忧虑,“这个母亲节恐怕不好过”。
: 林奕含的父亲林炳煌、母亲赖嘉芳前晚于Line群组发出第三封声明,表示女儿曾告诉他

: 另有三名女学生也被同一名老师伤害;一名被黑道威胁强拍裸照的女学生,被写进书中

: 房思琪”的经历,在PTT网络控诉的女学生则带进“郭晓奇”的故事,另一个受害者

: 高中学妹。
: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建弘表示,检察官已朝既定方向处理。一名警员说,林的

: 母未提告,不少员警熬夜翻书,只能透过追声明、查网文、看小说的方式办案,很为难

: 赖清德说,“过去几天,大家对台南市社会局的批评指教,我们会检讨也会改进,不会

: 推给卫福部。”台南市警局已成立专案小组,配合台南地检署侦办。立委林俊宪则要求

: 检警立刻揪出狼师,以免物证被灭迹”。
: “狼师案曝光第一天就有类似经验的受害者打专线求助。”张老师基金会台北分事务所

: 干事涂喜敏指出,林奕含创伤已从“个人”扩大到“社会”,除对有相同经历的受害者

: 直接影响外,也明显出现爸妈集体忧虑。
: “社会对林奕含事件除了有替代性创伤,也吸纳了林奕含父母的创伤。”台南市立安南

: 院精神科主任唐心北表示,林奕含的创伤来自“权威性侵”,师生间的依附关系受到摧

: ,导致信任瓦解,透过林奕含父母的声明,社会除因同理心产生替代性创伤,也会将愤

: 投射到具有权威象征如父母、师长或政治人物身上,对有相同经历的受害人而言,可能

: 发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11093/2447509
: https://goo.gl/3A1LOy
: 5.备注:
每次用Moptt编辑都会出现段落消失......
看到有人消遣翻小说办案,我真怀疑台湾这几年很多知识是不是跟世界脱节。
没错,小说不可以当直接证据,但却是抽丝剥茧的起点。特别是这种小说情节中含有真实
情况,可以作为侦查起点。
根据4F5W1H的观念,再配合上每一件案件都可以视为一专案来看,可以把小说描述的情况
们视为Spring 1的Use Cases。再利用Fishbone Diagram / Ishikawa Diagram,配合精神
医师的说词,找出可能的真实证据来源,然后看是要取得证据还是申请搜索令。再透过这
些验证结果决定需要进入Spring 2的Use Cases;顺便调整难度权重感恩顺序。如果发现
有重要情报跟证据卡在Critical Path上,就投入更多资源。这样连续的循环找出真实的
案情。
台湾每年有很多人通过PMP认证,有很多人自诩专业知识不输给外国人,可是现在看起来
似乎只是考试知识很强。
没知识还要否定可能的解决方案,算是台湾很可悲的落后!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05-07 14:54:00
你管理念太多 乌龟图怎么不拿出来用一下
作者: bbb1564 (禽兽大大)   2017-05-07 14:56:00
你说的是找证据,问题这里只有作文大赛阿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7 14:56:00
讲得很好 专业 ! 打脸那些酸小说办案的烂民。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7-05-07 14:56:00
可以用小说当线索找证据,但这边是拿小说当证据耶?
作者: sunshinecan (阳光罐头)   2017-05-07 14:57:00
拿小说当线索已是没办法的办法 更遑论当证据?
作者: kenndy (SUPERMAN)   2017-05-07 14:57:00
键盘柯南才是王道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07 15:00:00
以你的聪明才智我很难跟你聊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7 15:00:00
从另一个观点看,小说是林女平常写的日记拼凑而成,例行性的行为,可依刑诉法 传闻法则 认定为证据能力刑诉159-4
楼主: Pegasus170 (鲁蛇肥宅台劳+前义务役)   2017-05-07 15:06:00
我没想到楼上说的法律见解......
作者: kenndy (SUPERMAN)   2017-05-07 15:09:00
传闻法则是否:"以排除为原则,使用为例外"??
作者: sunshinecan (阳光罐头)   2017-05-07 15:09:00
说小说可当证据的 能请你举个判例供版友们参考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7 15:10:00
他没说是证据,他是说看到性侵小说,又听说是真人真事改编,他认为光这些言论就可以做起点展开侦查。简单来说,你去XX亲亲网,看到某人说,这是真实故事的性侵小说(改编),可以上网检举的意思,不是拿来当证据
作者: sunshinecan (阳光罐头)   2017-05-07 15:14:00
请楼上看一下chong17版友的推文...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5-07 15:15:00
chong17版友? 小说是林女平常写的日记拼凑而成=日记?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7 15:15:00
我是在说原PO,拿来当证据本来就太勉强了,那种言论无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07 15:19:00
某c每天超认真在带风向,不知道有什么企图
作者: sunshinecan (阳光罐头)   2017-05-07 15:19:00
因为有小说当证据的言论 大家才对小说办案反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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