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几个民代一直呼吁检察官快进行调查
只是检察官要如何做才能查出证据与案情真相?
不外乎:
1.查扣《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做为案情参考(但只能参考 无法全部当证据)
2.约谈林家父母与她先生:
但他们能提供多少证据?证据力又到哪里?
是否足以构成妨害性自主/猥亵/和诱/略诱/性骚扰等等罪嫌?
尤其林家父母又说另有3名女学生受害,
那么林家父母对这3人受害的证据掌握多少?证据力是否足够?
如果这3女学生没有像林奕含一样已经死亡,
那他们3人掌握多少证据? 证据力是否足够? 又,是否愿向检方指控?
3.约谈陈国星:
但可想而知他必定跟检察官说是合意性交两情相悦,
且女方已年满16岁
(只是这部分又涉及另案通奸or妨碍家庭的问题 另当别论)
4.约谈补习班相关人:
例如班主任或其他老师,
但也一样, 他们掌握多少证据?证据力是否足够?
或者是愿不愿意讲?
各位键盘检察官 你怎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