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yama (XD)》之铭言:
我得说,
被性侵, 就是要尽早蒐证, 报案, 没有其他方法
真的, 求求所有人,
你如果要跟我讲什么
“当下都吓傻了怎么办”
“被性侵时整个人都呆了”
还是像林奕含那样说的
“反正女生在被侵犯的100小时
或是100天内
饮食如常 衣着如常 谈笑如常 屎尿如常
当初就一定不是不合意性交”
我只能说,
医师不是神, 检察官不是神, 法官不是神,
基于普世的“无罪推定原则”, 你没有证据, 就告不了对方
如果等到证据都消灭了,
才来问怎么办,
我只能说, 没有办法,
这不是意气用事说“都是台男的错”,
或是“为什么不替女生着想”,
可以解决的,
女孩如果遭遇如此不幸, 只能求你坚强一点,
至少坚强到去完验伤、提告的那一刻,
(当然最好能坚强到找到心理辅导员的时候)
不然天底下没有人能帮的了你,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