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sucker (Le'Vida)》之铭言:
: 由于陈老师不见多日 半工半读的学生们十分担心他的安危
: 于是上了内政部网页查了失踪人口相关处理办法
: 根据定义 只要失踪超过24小时 就是失踪人口
: 老师从上礼拜事发到今天已经不见168小时 连黄金救援时间72小时都超过了
: 情势势必相当危急 急需抢救 我查询了网页 跟协寻比较相关的有以下几点
: 1. 只要失踪人口符合资格报案 警察不可以拒绝
: 2. 如果要找 要符合下面几点 请问下面哪一点比较适合老师的现况
: 我个人推荐二-9 跟四-5 其他人有更好的建议吗
就算警察真的受理你的失踪协寻的报案
顶多也只是把C师的身分证字号,输入警用内部系统去做标示C已经失踪了
要找的到C师,
警察要在路上刚好盘查到C,并且用警用小电脑查证C的身分,
也只会是小电脑显示"该盘查对象"已经失踪需协寻而已
失踪又不犯法,就算被盘查到,也不会被抓去关,
顶多通知家属带回并且回所撤销协寻而已
真不知道,在这边煽动些什么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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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很忙了,不要浪费社会资源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