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 无法为老师私领域负责
OK 总不能强人所难 就像教育部说补习班疑似性侵事件是地方政府管
不归他们管
为了未来的防范, 有人提议把 房思琪 一书放入校园 很好
立委提用真名 很好
我提议立法强制所有补习班招生时, 必需向每一位学子 1岁到99岁
提出一张同意书 要学子和家长签名 上面写:
"如果学生在教室内, 教室外 或别处与本班的老师发生性关系
本班先声明无法处理课业以外的事 一切不正常的事请自行处理."
这只是让家长,学生先了解,一进补习班, 可能会发生任何事, 就像工作
一样, 做机长会摔机死,做警察也有死亡的危险性, 做什么工作你会先知
道哪里危险. 但你送小孩去补习班, 家长,学生完全没心里准备说老师可能
会怎样怎样对你小孩. 所以同意书是要家长学生有个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