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开吉了!这位老师宣战“诽谤我的 不用逃

楼主: GARIGI (咖哩鸡)   2017-05-05 17:54:33
看到推文一堆人乱引用"可受公评"这个词就想翻白眼。
难道真的不知道要先证明此人‘有此行为’后,
才能做其评价吗?
于是现在想请问,
你现在手上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该指控为真??
对于没有确切事实证据的事情,
又怎么能叫做‘可受公评之事’??
懂了就快点去删文
咦?来不及删文了?
那快点去赚钱好准备一笔和解金啊。
^^
※ 引述《diefishfish ()》之铭言:
: 开吉了!这位老师宣战“诽谤我的 不用逃了”
: 高雄市议员萧永达曾表示,陈星任教的连锁补习班有“一群狼”未曝光;而有网友便迳行
: 推测狼群有谁、甚至指名道名,其中一位被波及的教师吴笛忍不住了!
: 吴笛在脸书“本人吴志忠(吴笛老师),已经正式委托律师向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
: 提出加重诽谤之告诉程序。告诉对象:于Ptt八卦版、黑特南一中、黑特南女等网络媒体P
: o文、转贴、推文等涉及诽谤本人之所有行为。相关事证本人皆已蒐証完毕,不用逃了。
: ”(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 翻摄自吴志忠脸书
: 翻摄自吴志忠脸书
: 物理老师吴笛不满声誉受损,宣布要提告。翻摄自吴志忠脸书
: 苹果日报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05/111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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