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苗博雅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7-05-05 02:49:16
※ 引述《tentaikanso (恐龙法酱)》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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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黄律师除了一一指出之外,
: 还有一段最重要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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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能力做出如此精美的影片,我认为这个团队应该更有能力在制作之前,
: 找个实务专家先审过一遍脚本,确认其中所有内容的专业细节无误。
: 我相信“正确性”是对于资讯传播的最基本期许;
: 至于主角设定你爱用武松打虎还是凡尔赛玫瑰,只要没有侵权疑虑,一概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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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5 02:55:00
郑捷辩论律师还好吧 陈进兴辩论律师当高雄市长当的不错R故意提这个实在是齁
作者: AntiPRC (厕所没有支那猪)   2017-05-05 02:59:00
作者: tmwolf (鲁神)   2017-05-05 03:44:00
他大概是苗粉
作者: Bastain (满洲国专家^^)   2017-05-05 03:46:00
重点是这部影片很不专业
作者: a5648183 (KL YEH)   2017-05-05 05:22:00
哈哈党国吧哈哈,真踏马ㄉ蛇鼠一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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