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吴志忠(吴笛)

楼主: adsf (XDDDDDDDDDD)   2017-05-04 18:44:14
以下是转述ooutputt的文章:
过去 我跟某高中补习班名师“在一起”一段时间
“那个人”已婚 有小孩
乡民看到这里可能很想开嘘 小三就是犯贱 鲍鲍换包包
但从来不是那样。
我和“那个人”分开以后
痛苦至极
我很怀疑 如果这是爱情
为什么我这么痛苦 “那个人”却可以安然活下去?
后来才发现 我之后有谁 谁之后又谁
如果“那个人”告诉我 他只是玩玩 想打炮
我当然不会跟他“在一起”
为什么不去找经验丰富 不把这当成一回事的女生?
或许选择当小三要付出代价

自杀几次 进出加护病房
出现精神分裂的症状 住精神病房
交过的每一个男友 听完我的历史 就吃吃我豆腐 然后嫌弃地离开
付出的代价真的够了
精神病不是自慰的标签 精神病就多厉害
我们只看到爱情 却忘记伦理
我们不知道 “那个人”追求的是频率 数量
我们都才刚成年 当然他是故意的
好好的女生 有的就真的这样发疯了
我每打一个字都好痛苦 我也怕黑函 怕恐吓
但 该害怕 该受制裁的是“那个人” 不是我们
我不能再看到任何一个女生的一生就这样被毁了“那个人”是教国文的X星(以前叫X兴)
“那个人”还曾经告诉我
教数学的X航 教物理的X笛 教英文的X升ꀊ“都跟女学生超乱的”
X兴
如果你看到这段文字
不要乱猜我是谁
如果你又对现在在你身边的小女生施虐
我一定绝对会报警
由此可以推论是陈兴放话的,吴老师是不是可以请律师告他,我以前也是吴老师的学生,上过他的课相信他绝对不可能乱来的,而且点名的三个人只有他出来澄清,代表什么?!
作者: hiinnlive (正妹)   2016-05-04 18:44:00
吴老师加油!
作者: qekezfeed (Mars)   2017-05-04 18:45:00
脸皮厚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7-05-04 18:45:00
支持吴老师去告ooutputt这个人 以为可以随便造谣啊
作者: HyperPoro (交大大众苍汰)   2017-05-04 18:47:00
支持老师吉人 老师不可能跟女学生发生任何肢体情感交流
作者: btfy (btfy)   2017-05-04 18:47:00
支持吴老师去告x星。
作者: LLuchia (囧)   2017-05-04 18:48:00
是X星告诉她的啊
作者: nepenthes7   2017-05-04 18:49:00
只能告李国华惹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5-04 18:50:00
支持吴老师告陈
楼主: adsf (XDDDDDDDDDD)   2017-05-04 18:52:00
吴老师加油!!!
作者: pinkgogo (coco)   2017-05-04 18:52:00
书里教物理的最专情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4 18:58:00
吴老师加油
作者: tysh710320 (鲁酸菌)   2017-05-04 19:00:00
明明就是X星说的 议员拿这段来爆料? 垃圾
作者: urmfo (Bambi)   2017-05-04 19:04:00
支持吴告陈
作者: TexasFlood (TexasFlood)   2017-05-04 19:11:00
我觉得吴笛真的会告这篇,他已经认定这篇是同行栽赃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7-05-04 19:25:00
女学生:吴老师加油 我相信你的人格
作者: MK250 (键盘)   2017-05-04 19:32:00
支持吴老师爆出X兴的狼事,跟他拼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