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ttait (西台人)
2017-05-04 17:05:0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完整新闻标题:
德国老翁昏倒 见死不救路人有牢狱之灾
3.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布鲁塞尔4日专电)根据德国媒体报导,去年一名老人在银行昏倒多
名顾客却见死不救,如今遭到检察官起诉,可能将面临刑事责任。
德国之声近日报导,去年在艾森市(Essen)一家银行发生的意外震惊全国,一位老人在
自动取款机前突然昏倒,有4名顾客先后经过但都没人关注,直到第5名顾客才打急救电话
,后来老人在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德媒报导,当时的监视画面显示,这4人不是绕过老人的身体走开,就是从老人身上跨了
过去。这一事件当时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在社交媒体上感叹社会的冷漠和自私。本周艾
森市检察官以拒绝施以援救的罪名对见死不救的4人起诉。
根据德国规定,遇到事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尤其是在不会给本人带来
危险时,可处于1年以下监禁或罚款,这就是所谓的见死不救罪。
德媒说明,所谓见死不救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明明看到他人遇到危险却不采取行动。这
种危险也可能是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突发情况,比如交通事故、他人在街头遭到暴力
袭击、甚至邻居发生家暴等。
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奋不顾身,舍己救人,采取风险较小的间接协救助,例如向其他人求
援、报警等都是协助,重点不在方式而是要有立即行动。
德国法院接下来将做出裁决,如果4名被告被判有罪名,将面临1年以下的监禁或罚款。
1060504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705040270-1.aspx
5.备注:
反观台湾......
作者:
tyrande (泰兰德)
2016-05-04 17:05:00台湾比较畸形 救了 还有可能被告
作者:
kps1247 (我的妹妹才没有那么少)
2017-05-04 17:06:00救了顺便吉你
作者: firegod3547 (黄色海底鸡) 2017-05-04 17:06:00
救了会被吉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5-04 17:06:00反观台湾只会骂三宝
作者:
minejel (梦幻泡影)
2017-05-04 17:06:00救了被家人告到死 不救被政府告到死 选一个吧
欧美有好撒玛利亚人法案那个是只有基督教多的国家才有可能立的法
作者: mayjan 2017-05-04 17:08:00
人家是文明国家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5-04 17:08:00法匠会跟你说台湾也有好人法 但是不会说最终还是得上法院
作者:
Newtype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2017-05-04 17:09:00台湾:救了被家属告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7-05-04 17:10:00
真可怕,什么烂法,还是不要出门好了
作者:
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
2017-05-04 17:12:00那四个可能是中国或台湾移民过去的
作者:
oibmk (Jay)
2017-05-04 17:13:00这种烂法有人叫好 不救他是我的权力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5-04 17:13:00那个 台湾见死不救也是有法条可以罚啦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7-05-04 17:14:00鬼岛的话 只能块陶啦
作者:
Ec73Iwai (( ̄□ ̄|||)a)
2017-05-04 17:16:00明明台湾也有好撒玛利亚人法了......
作者:
Ec73Iwai (( ̄□ ̄|||)a)
2017-05-04 17:17:00上面那些LAG好几年的可以更新一下吧至于纠纷 你也无法阻止人家不要告 这才是问题根源
法律也没跟你说 当你法院跑个没完时 老板开除你法院会说那不关他的事 谁叫你要当好人
作者:
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
2017-05-04 17:21:00国外那种事先说好免责 当事人不用跑法院 台湾......台湾连有法定责任的消防急救人员都有可能被告上法院了这样你跟我说台湾有好撒玛利亚人法?根本连半套都不如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5-04 17:25:00台湾那个 要先被告 跑完了才没事 法律人以为别人很闲
作者:
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
2017-05-04 17:27:00查了一下 台湾是拿刑法24条和民法150条凑合著用
这种法律就是要赶快引进台湾!可以正式创造一个全新职业!
我以为这是刑法293条的遗弃罪,有法律人可以说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