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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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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老翁昏倒 见死不救路人有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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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布鲁塞尔4日专电)根据德国媒体报导,去年一名老人在银行昏倒多
名顾客却见死不救,如今遭到检察官起诉,可能将面临刑事责任。
德国之声近日报导,去年在艾森市(Essen)一家银行发生的意外震惊全国,一位老人在
自动取款机前突然昏倒,有4名顾客先后经过但都没人关注,直到第5名顾客才打急救电话
,后来老人在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德媒报导,当时的监视画面显示,这4人不是绕过老人的身体走开,就是从老人身上跨了
过去。这一事件当时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在社交媒体上感叹社会的冷漠和自私。本周艾
森市检察官以拒绝施以援救的罪名对见死不救的4人起诉。
根据德国规定,遇到事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尤其是在不会给本人带来
危险时,可处于1年以下监禁或罚款,这就是所谓的见死不救罪。
德媒说明,所谓见死不救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明明看到他人遇到危险却不采取行动。这
种危险也可能是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突发情况,比如交通事故、他人在街头遭到暴力
袭击、甚至邻居发生家暴等。
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奋不顾身,舍己救人,采取风险较小的间接协救助,例如向其他人求
援、报警等都是协助,重点不在方式而是要有立即行动。
德国法院接下来将做出裁决,如果4名被告被判有罪名,将面临1年以下的监禁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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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705040270-1.aspx
5.备注:
反观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