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推文呛你呛很多
民进党凭什么把被害者消音 被害者都死了
我光凭"彭婉如" 三个字打脸你民进党二十年
你民进党今天把彭婉如放在哪里?
结果没想到
今天海豚转弯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55882
轻生作家A女姓名禁止揭露? 卫福部:此案不须隐去
妈的 讲头头是道是什么? 林奕含只能用A女 好像理所当然
当然是狗屎 卫服想要跳去当法院 本来就是错的
我们的政府机关做错事就是做错事
如果讲一堆 让自己很有法律素养 而包辟蠢政府是怎样?
你可以漠视这些政府机关的错事 不想当反对面
当他们犯错时候 你在护航 就是在拿刀保护得势者 砍在弱势者身上
※ 引述《GalLe5566 (给力5566)》之铭言:
: 我受不了了
: 讲一下
: 卫福部那个文应该是说
: "不能公布受暴者个资"
: 不是说"不能讨论案件"
: 更不是说"不能检讨狼师"
: 不能公布的原因
: 基本上大概是根据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13 条
: 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不得报导或记载有被
: 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资辨别身分之资讯。但经有行为能力之被害人同意、
: 检察官或法院依法认为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 前项以外之任何人不得以媒体或其他方法公开或揭露第一项被害人之姓名
: 及其他足资识别身分之资讯。
: 第一项但书规定,于被害人死亡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衡社会公益,认有
: 报导或揭露必要者,亦同。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79
: 所以了
: 社会能不能讨论这个案子?
: 可以啊
: 社会能不能臭骂狼师?
: 可以啊
: 但在那里讨论被害者?
: 这真的很奇怪
: 出版社的问题就在于
: "公布性侵受害者姓名"
: 大家这下全都知道这个女作家是性侵受害者了
: 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 刚刚上面有贴法条了
: 有人会问:
: 但是不是有写
: "于被害人死亡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衡社会公益,认有报导或揭露必要者,亦同"
: 这件事爆出来有益于社会公益吧?
: 那为什么不能说?
: 因为
: 不该说的是被害者个资啊
: 其他的
: 你想嘴狼师也好
: 你想嘴补教业也好
: 全都没有在管你的
: 所以
: 后来的新闻
: 不是全从一开始直接讲女作家的全名
: 改成"女作家"或者防湿其了吗?
: 卫福部管的只是这个而已
: 至于公开女作家的个资有没有社会公益?
: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 但是现在一群人真的很恶心
: 在那里人肉女作家
: 她讲过什么
: 发过什么文
: ptt帐号是什么
: 全都人肉出来
: 上面还有一篇推爆的是去弄他的网志
: 莫名其妙
: 讨论这些事情有助于公益吗?
: 呵呵
: 在我看来就是打着正义的大旗去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已
: 要去人肉狼师无所谓
: 但现在很奇怪
: 全都在那里人肉女作家
: 喂喂
: 反了吧?
: 请跟我说
: 这样人肉女作家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 第二个问题
: 有人会问:
: "卫福部又不是法院 你说是性侵就是性侵吗? 都说是性侵了怎么还不办下去?"
: 这个啊
: 其实是一个逻辑问题
: 性侵害案件发生时
: 第一时间要做的是通报然后验伤
: 之后再处理一大票程序
: 然后检调
: 最后才是上法院
: 上法院判了有没有罪这才是意义上的"有没有性侵"
: 更别说还能上诉之类的了
: 好
: 那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
: 既然在法院判决之前
: "性侵"全都不成立
: 这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
: 根据上述法条
: 性侵还没成立的时候"可以"公开受害者个资
: 因为这时候的受害者还不是"受害者"
: 然而
: 受害者在经过法院判决之后成为"受害者"
: 个资就不能公布了
: 看似没问题对不对?
: 对个屎啦
: 像现在这个案子
: 不管到时候法院怎么判
: 就算最后真的判有罪好了
: 被害人的个资还不是全都被知道了?
: 因此
: 为了保护受害人
: 现行做法是只要有性侵通报就全都不能泄漏被害人个资
: 不管性侵是否成立都是如此
: 举例来说吧
: 大家常看新闻啊
: 有些女的跟男的"合意"发生性行为
: 但事后不爽反告性侵的
: 然后还经由法院认证
: 像这种新闻
: 版上应该很熟悉
: 女的一律"不会"公开姓名
: 男的有时候是"会被"公开姓氏、甚至是姓名
: 为什么?
: 就是因为这一条的保护"被害者"
: 某些程度上来讲这是不公平啦
: 那些乱告人的不是应该被公开姓名住址出生年月日身分证字号父母亲戚朋友吗?
: 这样"保护"这些乱告人的不太对吧?
: 可是
: 为了保护那些真的受害者
: 我们也只能这么做了
: 这法律是有问题没错
: 但确实是有保护到真的需要的人
: 所以我对这个还真的没什么意见
: 虽然偶尔会在那些乱告人的新闻下发作就是了
: 当然
: 如果是性侵害犯罪的受害者自己拿出来说的
: 那就不再此现了
: 好
: 这时候产生第三个问题:
: "被害人过世了,父母要拿出来说不行吗?"
: 我这样说吧
: "被害者家属"这种身分
: 有这一种身分的人从来不只有一两个
: 父母、兄弟、配偶
: 甚至家族关系比较紧密的家族
: 姑姑、表哥、表弟、阿姨、堂哥、堂妹
: 这些全都是被害者家属
: 被害者家属"全部"都很想拿出来讲吗?
: 子女不是父母的财产
: 她还有她其他的人生
: 当然啦
: 我觉得大家也别怪父母
: 毕竟被害者家属这种身分一向都是种枷锁
: 被害者家属很容易会有"自己应该帮被害者做些什么"的心态
: 这件事情的成因大概也是这样吧
: 所以了
: 重点是什么?
: 简单说
: 别没事去人肉女作家
: 也别去骚扰女作家的父母、先生及其他亲友
: 真的觉得该做些什么的人
: 把矛头对准狼师就好
: 就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