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报导林奕含案符合社会公益 北市观传局

楼主: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05-03 19:56:58
※ 引述《kinple ((  ̄ c ̄)y▂ξ)》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报导林奕含案符合社会公益 北市观传局:可揭露名字
: 3.完整新闻内文:
: 有关媒体能否揭露近日焦点新闻的受害人姓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局长简余晏今表示
: ,基于社会公益、社会对于案件的关注,以及社会必须在重要事件上获得共识,共同向前
: 的前提下,媒体揭露受害人姓名符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第3项规定。
现在大家的疑虑哪是在什么媒体能否接露近日焦点新闻的受害人姓名?
如果觉得受害人该保护.那就保护.完全没有疑虑
大家有疑虑的是
啥时候规定不能接露加害人姓名了?
仲观所有的新闻
受害人的姓名这一个星期以来应该出现不下数千数万次
加害者的姓名呢????麻烦五楼手指借我数一下...有几间媒体报过
报导过几次...
不要随着媒体在没有争议的事情上打转
苹果日报麻烦说说保护加害者是什么逻辑
你敢报林奕含是性侵被害人
为何不敢报陈国星是性侵加害人~~~
只敢用标案来报导陈国星算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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