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北市光复八德路塌3天!车道、行人道全封

楼主: PPLsea (人海)   2017-05-03 13:28:29
在讲别人之前怎么不去查资料?
http://nco.gov.taipei/public/Data/58281723971.txt
怕柯粉们不查!
贴一下!
本中心任务是什么?
北市0六-0五-三0二六
台北市道路管线暨资讯中心作业要点
中华民国一百零四年六月四日台北市政府工务局(104)北市工新字第一0四六三九一一六

0号令订定发布全文十九点
一、台北市政府工务局(以下简称本局)为统合道路巡查与管线管理资源,有效处理道路

失及管线问题,达到减少挖掘、提升路面品质、改善市容及健全公共管线数据库,以

构资讯透明与环保智慧城市之目的,特设台北市道路管线暨资讯中心(以下简称本中

),并订定本要点。
二、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本局简任技正以上人员兼任;副主任一人,由本局荐任九职等

上人员兼任;干事若干人,由本局新建工程处(以下简称新工处)派员担任;并区分

下列各组,由下列机关(构)派员担任:
(一)行政组:新工处派若干人担任干事,组长由挖掘管理科科长兼任。
(二)道路组:新工处派若干人担任组员,组长由养护工程队副队长兼任。
(三)管线组:依不同管线分组,各管线机关(构)应依下列规定,个别指派专(兼

任代表至少一名担任组员;管线组得置组长一名,任期一年,得连任,由下列

管线分组之组员间推选或轮派,并经本中心同意后担任:
1.电力分组:
(1)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区营业处、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区

业处、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区营业处:指派专任代表。
(2)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电区营运处、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输变电

程处北区施工处及台北市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指派兼任代表。
2.电信分组:
(1)营运范围涵盖台北市辖内之中华电信台北营运处、各有线电视公司及各电

固网公司:指派专任代表。
(2)台湾国际缆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兼任代表。
3.自来水分组:台北自来水事业处应指派专任代表。
4.瓦斯分组:
(1)大台北区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欣湖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欣欣天然气股份

限公司、阳明山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专任代表。
(2)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事业部北区营业处应指派兼任代表。
5.污水下水道分组:本局卫生下水道工程处应指派专任代表。
6.雨水下水道分组:本局水利工程处应指派专任代表。
7.交通分组: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应指派兼任代表。
8.油料分组: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炼制事业部桃园炼油厂应指派兼任代表。
9.军(警)讯分组:陆军第六军团七三资电群及内政部警政署警察电讯所台北

所应指派兼任代表。
10.农田水利分组: ?公农田水利会及七星农田水利会应指派兼任代表。
前项第二款规定所称专任代表为经常进驻本中心作业之人员,兼任代表为经本中心通

后进驻本中心作业之人员。
三、本中心任务如下:
(一)道路管理
1.道路巡查监管。
2.派工案件管理。
3.缺失分类追踪。
4.道路事故应变。
5.道路资料处理。
(二)管线管理
1.道路挖掘整合。
2.道路挖掘许可。
3.施工排程管理。
4.管线问题协调。
5.施工品质监管。
6.管线事故应变。
7.缆线设施改善。
8.管线图资处理。
(三)外部服务
1.道路管线资讯咨询。
2.提供外界参观导览。
3.办理教育训练课程。
(四)其他与本中心成立宗旨有关事项。
四、本中心成员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任:督导本中心各项业务推动。
(二)副主任:襄助主任推动本中心业务。
(三)行政组组长:督导本中心行政庶务、外部服务及其他交办事项。
(四)道路组组长:督导道路组推动道路管理与配合管线管理等相关业务。
(五)管线组组长:督导管线组推动管线管理与配合道路管理等相关业务。
(六)干事:办理本中心行政庶务、外部服务及其他交办事项。
(七)道路组组员:办理道路管理及其他交办事项。
(八)管线组组员:办理管线管理及其他交办事项。
五、管线机关(构)派任之代表,应参加本中心开办训练课程受训合格,并报经本中心审

同意后,始得担任组员,倘无特殊原因,管线机关(构)不得任意更换;每一代表得

职务代理人,以二名为原则。
进驻本中心之成员,倘有违反本中心相关规定、有碍本中心任务推动或有损本中心形

等,经本中心评定情节严重,得撤销其训练合格资格,且自撤销其训练合格资格之日

,不得继续担任本中心之组员。进驻本中心之成员,经依前项规定撤销训练合格资格

,自撤销日翌日起二年内不得再参加受训。
六、管线组组长及管线机关(构)派任代表值勤期间,经本中心评定为不适任者,得随时

换;不适任之代表,管线机关(构)应即更换之。
七、本中心为全日运作,除另有规定外,本中心成员应依下列规定进驻:
(一)干事、道路组及管线组之电力分组、电信分组、自来水分组及瓦斯分组组员,

全日进驻本中心。
(二)污水下水道分组及雨水下水道分组组员,应于平日日间及经本中心通知之其他

间进驻本中心。
(三)其他分组组员,应依本中心通知时间进驻。
本中心得依业务需要、作业时段及各管线分组执行成效,依下列规定弹性调整进驻方

;进驻人数亦得视业务推动成效酌予增减:
(一)全员进驻。
(二)各管线分组之组员间轮派代表进驻。
(三)跨管线分组之组员间轮派代表进驻。
(四)其他经本中心指定之方式进驻。
八、本中心全日作业时段区分如下:
(一)平日日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
(二)平日夜间:周一至周五下午五时至翌日上午八时。
(三)假日全天:连续假期三日以内之首日上午八时至末日之翌日上午八时。
(四)连续长假:超过三日以上连续假期之首日上午八时至末日之翌日上午八时。
本中心得视运作需要,弹性调整各组前项作业时段之时间区隔。
九、进驻本中心之成员应接受本中心指挥及差勤管理,由本中心给予个人编码并提供制服

各成员于执行本中心业务期间,应着制服。
十、进驻本中心之成员,应遵守规定、善尽其职,并能代表所属机关(构)与其他机关(

)代表沟通协调,以遂行本中心任务。
十一、本中心得依任务需要,由进驻成员组成相关作业部门,提升执行效率。
十二、管线机关(构)为提升作业效能,得经本中心同意下,增派其他专业人员进入本中

协同作业;经本中心通知增派者,亦同。
十三、如因管线机关(构)内部因素影响本中心执行效能者,管线机关(构)派任之代表

通知所属之机关(构)检讨。
十四、各成员因执行业务需要得召开协调会议,会议结论不得违反本中心成立宗旨;经协

未能获致共识者,得提报本中心解决之。
十五、本中心进驻成员之用人费用,由所属之机关(构)负担。
十六、本中心运作所需经常性费用以及本中心指派成员出差之差旅费,由台北市道路基金

度相关预算支应。
十七、本中心得对各机关(构)派任之代表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送其所属之机关

构)作为考绩或奖惩参考。
十八、本中心临柜服务时间,除另有规定外,为平日日间。
十九、新成立之管线机关(构)应依本要点规定办理。
※ 引述《COCOCCC (COCOCCC)》之铭言:
: ※ 引述《PPLsea (人海:人生就是要不断努力)》之铭言:
: : 说跟柯没关系的柯粉,忘了管线中心吗?
: 什么都要往柯身上抹的柯黑,忘了看新闻的内文吗?
: 台电自己没注意到地质问题挖下去再补救,管线规管线,地质关地质,有很难理解吗!?
: : 结果管线中心在干嘛?
: : 没什么用吗?
: : 3000万丢到水底?
: : 面
: : 补
: : 度
作者: sysstat (sys / stat)   2017-05-03 13:29:00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7-05-03 13:31:00
上一篇被嘘这么多次还继续跳针?就跟你说不是管线了
作者: miacp ( )   2017-05-03 13:32:00
你贴这么长一篇,我看不出来地质问题是哪一组管的。
作者: kngs555 (kngs555)   2017-05-03 13:34:00
台电北区施工处原来是做管线的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5-03 13:38:00
和这次情形有啥关联?台电的管线道管要管理 但这次就无关管线啊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7-05-03 13:38:00
贴出来让人笑的??
作者: kngs555 (kngs555)   2017-05-03 13:38:00
看也不用看,台电是有在埋管线还是在挖到管线
作者: kenro   2017-05-03 13:39:00
可怜……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5-03 13:42:00
第一组任务有啥问题?所以现在没应变?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03 13:46:00
管线中心是为了避免挖路的时候挖到无纪录的管线造成危险施工不慎造成塌陷跟这个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哪一项有关了? 自己贴的东西都看不懂真的很可怜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5-03 13:51:00
是喔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03 13:51:00
有挖到别家的管才会扯上关系 连这都不懂出来胡扯什么"意外爆出地下管线权不清问题" 台北捷运纪录就更多了挖到一堆图面上没有的管子 停工就算了有些还有危险
作者: azure1428 (曲阑深处重相见)   2017-05-03 13:58:00
这是事前地质调查不确实 跟既有管线无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