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当事人就已经感情不睦了,你还要怎样?用法律绑住他们?你知道,依据现行法律,
配偶通奸,他方是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赡养费吗?
刑法通奸罪美其名是为了保障婚姻制度,但实际上却是出轨者用来逃避责任并摆脱小三的
工具,而妻子对丈夫的一再出轨不选择离婚,反倒是不断地对小三提告,原谅配偶,然后
继续维持着同床异梦的婚姻关系,这到底是保障了那门子的婚姻制度啊。
※ 引述《swgun (杨 威利)》之铭言:
: ※ 引述《helloken2006 (废怯少年)》之铭言:
: : 先说我是法律系毕业,律师、司法官考试及格。
: : 没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要吸引有兴趣的读者继续看下去。
: : ...算我跪下来求你们看好不好。
: 法官大人好
: : 大家看到这个新闻,由于不是内行人,
: : 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个事件反映了我国法制的可怕状况。
: 翻译 :因为你们不是法律人
: 所以你们都看不懂 通奸不除罪化有多可怕
: : "A父证实,他原本找了律师要提告,但因女儿与陈O发生关系时,已经年满16岁,
: : 且是自愿,除了对方很可能脱罪外,反而会让女儿因与老师不伦恋,
: : 反被师母控告妨碍家庭。 "
: : 重点在最后一句。
: : 先不讨论民事的问题,我们讲刑事,这会抓去关,比较严重。
: 法律人话术之一:oo这个我们先不讨论
: 请问除罪化之后 只有民事赔偿的情形下可以吓阻偷吃行为的发生吗
: 请问现行诉讼 赔偿金额判赔几十万元 能够让合法配偶感到满足吗
: : 什么是妨碍家庭? 说白了就是刑法第239条的通奸罪。
: : "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 : 在这个案子里面,女生因为以为老师对她真有意思,所以发生性行为,
: : 法律上这会认定是合意性交(根据目前的新闻,实务很难认定是强制性交或利用权势)
: : 所以老师是条文里的通奸者,女生是相奸者。
: 请问法官大人
: 在这个案子中
: 就算当时我国好进步
: 通奸已经除罪化了
: 狼师是不是法律上一样无罪?
: 还有你以为当时林女父母就会提告而达成乡民要的正义吗
: 不会
: 因为媒体一样不会放过她
: 满级分才女跟名师婚外情
: 光标题就能杀死她了
: 我们不去检讨媒体不去要求政府管理补习班
: 跑来检讨通奸除罪化???
: : 接下来看刑事诉讼法。
: : 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在学理上叫做告诉不可分,
: : 白话版本就是: 如果你是告诉乃论之罪,要告就要把所有共犯一起告。
: : 通奸罪依据刑法第245条第1项是告诉乃论。
: : 而通奸罪中的通奸者与相奸者又是最典型的必要共犯(通奸一定要有两个人)
: : 所以配偶,也就是文中的师母,去告通奸罪的时候,
: : 此一告诉的效力会同时把老师跟女生拉下水。
: : 好,看起来没问题,要罚一起罚。
: : 可怕的是在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但书: 容许只对配偶撤告。
: 法律人话术之二
: 居然只容许……
: 拜托 法官大人
: 最高法院判决是这个意思吗
: 下面这个判决所谓的 有乖人情
: 是指鼓励合法夫妻在事情发生后如果还愿意维持家庭 可以不要用法律手段对付另一半
: 这是指不能单独对小三撤告
: 谁说通奸罪不能对小三撤告的 如果你愿意原谅对方 一样可以撤告
: 刑法245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之罪配偶纵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诉。"
: 我国法律人的思考真的很奇怪
: 男人把女生的脸毁到烂掉要人家女生走修复式司法
: 但不容许配偶对配偶撤告
: : 为什么? 看看最高法院104台非273号判决如何解释:
: : "告诉人常有本于夫妻之情义,对于配偶有所宥恕者,而对相奸者则未必然,
: : 若一并使其撤回之效力及于必要共犯之相奸者,实有乖人情,故设此例外规定。"
: : 直接说白话版:
: : 当事人常常觉得:"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会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错。"
: : 最后倒楣被抓去关的就只有相奸人。
: : 可以看出来本案的结论了吗?
: : 老师玩弄了女学生,还威吓要息事宁人,否则要让女学生被抓去关。
: : 从头到尾老师逍遥自在,被玩弄的女生还可能要去坐牢。
: : 根本天理难容。
: : 我刑事诉讼法老师当年在课堂上教我这段的时候,
: : 就再三说一定要废除通奸罪,以免继续发生各种憾事。
: 乡民要对付狼师我完全支持
: 但请不要偷渡通奸除罪化议题
: 其实我也不反对通奸除罪化
: 我反对的是
: 我们因为一个正妹发生婚外情被配偶威胁提告 结果数年后自杀
: 风向就一股脑地支持通奸除罪
: 这样真的是对的吗
: 另外 很多女权团体一直狂呼吁
: 不要男人闯祸女人负责
: 而有跟你一样的论述
: 但在面对同样剥削女性的性交易合法化
: 问题上完全是另一个态度
: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 : 现在印证当年课堂上的警告,内心实在无比痛恨。
: : 既然刑事诉讼法明白就是要让通奸罪可以只告相奸人,
: : 除非能删除刑事讼讼法第239条的但书(这其实会面临元配很大的阻力,没那么简单)
,
: : 否则出路就只剩下直接废除通奸罪。
: : 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愿意看完这些无聊的法律条文,但是至少有一个也行。
: : 防止悲剧重演的重要方法,就是让被害人的嘴不会被刑法堵上!
: : 不要再让通奸罪变成压制被害人的利器!
: 法官大人
: 容我提醒一下 您的逻辑
: 你文章前面说 法律上狼师没问题欸 那女学生此时为何又成了你口中的被害人的呢
: : PS:我必须承认我现在很累了,所以请大家多包涵,之后就不回应了。
: : 也麻烦大家不要转载。
: : 大家就当作简单的法律白话文,外加一点个人意见。
: : 要不要用刑法保护家庭价值,最终还是要看我们社会的选择。
: : 就拜托大家思考了,未来始终取决于我们想要他变成怎样子。
: 就拜托大家冷静思考了,未来始终取决于我们想要他变成怎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