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aq (废客)》之铭言:
: ※ 引述《suyuan (硕源)》之铭言:
: : 本鲁有在公家机关工作过,非常了解公家机关的流程..
: : 这次卫服部动作这么大,速度这么快,这绝对背后有庞大的压力在押著才会这样
: 本人跟公家机关交手20余年
: NEVER 遇到一次周六把公文发出来,虽然张司长跟主管发包的建保局属于不同局处,
: 也就是说,正常来讲,不同局处就像跨一个国家那样遥远。
: 其实正常情况下都不会护航别局处( 别科都不会 )。
: 说真的半天把公文签出发出只有当年马英九护航远雄的等级可以比
: 但人家还是在上班日,非假日
: 假日把科员叫来加班上签呈,然后主管签出发文,本人职业生涯完全没有见过。
: 就算无耻如王如玄,也是只以自己压着同仁发网站新闻而已
: 张司长之流如此爱护加害人,担心已经死亡的受害者,实乃前所未见。
您别挨骂了
交手20年其实不会比当个1年多的杂工来得透彻
首先,公文签呈什么的,就是屁
“代”,意思是代为决行
只要在印章旁边写上这个字,就代替那个人决定了
科长可以代专委,下可代上,vice versa,平行也可
虽然需要线上设什么代理人的,不过其实并没那么严谨,而且这是“正式”的做法
实际是办公室里的印章是共通的,
共通不是指一个印章全盖,就像高速公路那样畅快
而是印章在哪里都知道,就算不知道,一通电话不在的人也可以像是在了一样
反正认章不认人嘛
更别提......跟为一个曾在中兴新村亲眼见到
“替代役权力之大”
替代役,盖下了,司长的章
那边公文来了多少,那边最老的替代役就盖了多少
更别提有时候漏章还得请他补盖呢
不~过,毕竟人在台北总部,这种权衡种是必要的吧
不然公文往返~邮资啊~时间啊~会花更多的
(↑我是认真的,直到那时我才知道中华民国很有钱)
所以不要再以为公文这种东西需要很多人了
极端的假设,一个替代役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