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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与时间有了,我就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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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有一些我等等再po
●隐于市之五十五:书单
我有一天发现自己太容易不自觉地去模仿张爱玲、高行健、钱钟书,我有的是半调子的张腔、高腔、钱腔──遂下定决心从此再也不看以中文为原文的小说。五年了。我还说张爱玲是我的宗教。我是五年没有翻开圣经的教徒。大可以说,我大量阅读翻译文学,就是在逃避张爱玲,逃避高行健,逃避钱钟书。
B陪我去听了高行健在师大的大师讲座。高行健好老了,没有讲出什么新的东西,但光是眼睁睁盯着高行健看上一个半小时,我便夕死可矣。十八岁的时候我可以整本地背《一个人的圣经》。可是,我的十八岁好像也只剩下“可以整本地背《一个人的圣经》”了。
拖了好久好久没有写书单,拖就算了,还懒,这次只写了五本,只写五本就算了,还写得语焉不详。稍可以自我安慰的是我加上了这次读的版本的图片。请当作做爱心看看吧。看完的人好心会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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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德,《人间食粮》。
台湾译作《地粮》。相较于台湾桂冠出版社,我更喜欢这次读的,中国漓江出版社的译本。
纪德的《伪币制造者》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把纪德的小说沿着年份看一遍,加上日记,再加上大量的评论,还有显然是自传体历史上最好的的自传《如果麦子不死》,再加上其活动年表,与其说几岁的纪德从左派走到了右派,几岁又从共产主义走入了自由主义,不如说纪德永远相信的只有紧抱怀疑论的基督徒的身分。很少作家能让右派批评,又不被左派承认;被教会否定,又吃吃划著十字;启发了沙特,卡谬,又在本质上与沙特卡谬完全不同──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太诚实了。
乍读纪德,无论是从文体精炼的《窄门》,或是体式清纯的《田园交响曲》读起,很难不把叙事者/主人翁,与作者连在一起,纪德的小说总有一种告解的口吻。纪德很有童话故事中的王子气质。童话故事的公主仿佛总是在等待拯救,但童话故事的王子才是真正敏感而没有选择的一方。拯救是义务,不是权力。
这一点与他同时代亦同是诺贝尔奖得主的罗曼罗兰很像。今天先不讨论赫曼赫赛是罗曼罗兰的缩水赝品。
罗曼罗兰的幸运之处在于,刻划类基督的理型──比如约翰克里斯多夫──在那个作者与叙事者距离并不远的年代,罗曼罗兰深深相信自己所刻划的人物的能力,也信仰人物的信仰,换句话说,罗曼罗兰相信自己可以碰触到神的境界。纪德与罗曼罗兰对写作行为本身有同样的信仰,同抱着“忠实于人物”这种吊诡的感情,不幸的是,纪德比罗曼罗兰聪明且诚实得多,纪德只能创造试图逼近基督的人物。罗曼罗兰相信且创造的是一开始就坐在基督位子上的人物,而纪德的人物永恒地在半路上。罗曼罗兰创造的是终将解决问题的人,而纪德的人物是提出问题的人。想信而不
能信是纪德最大的痛苦与骄傲。
《人间食粮》是1897年,纪德二十八岁青年时出版;1927年的再版自序很有一种忆青春的味道,纪德说:“丢掉我这本书,离开我吧”,“但愿本书教你关注你自身超过这本书,进而关注一切事物超过你自己。”
我非常喜欢《人间食粮》里大量的破折号与呼告修辞。事实上,《人间食粮》是《伪币制造者》之外我最喜欢的纪德作品。破折号是怀疑,而呼告是肯定。在真理的国度内跋涉,破折号是一个追求生活之真理的人在跨越边境时迈出的脚步,呼告则是长亭短亭──直到下一次,进入另一种真理,另一个破折号。
“让阳光涌入这永无休止的呼号中!”
“咦!简直不能想像,鸟儿叫得这么响,简直像树木在呼叫。”
“毬果树花粉从树叶间飘散,宛如金黄色的烟雾。──不久就下雨了。”
“喔!青春!──人们只能一段时间拥有,其余时间便成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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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熊》。
我相当喜欢福克纳在《声音与愤怒》里,人们各自以段落独异、长篇自白,一再完完全全切换视角,却不让读者感到突兀。《熊》在福克纳的作品堆里,是一本相对好读、显然的作品。指的是最浅的那种好读,容易辨认的是词汇与人称,而不是寓意与象征。
《熊》毫无疑问──即使在马克吐温的定义里──是一本成长小说。描述主人公艾萨克在追猎一头大熊的过程中,向南方卑劣的种族与敛财历史忏伤,最终在熊之死之际完成了自己的人格的故事。《熊》这个中短篇小说,和福克纳的长篇小说相较,省去的是长篇内心独白的技法。
《熊》完全以行动与对白来展示脚色的性格与性格的转变,叙事者虽则是全知,然而是无能的。叙事者运用的是史官的口吻。叙事者把主人公艾萨克丢到了森林里,任其自生自长。而且叙事者并不对他青春而发育未全的主人公多下带感情的评注,他只是白描。同样的英语成长小说,比如乔埃斯《一个年轻艺术家的自画像》,叙事者会描写主角史蒂芬是“美丽而凄凉”,学监是“突然而残酷”──乔埃斯的叙事者的工作在这里流露出偏私,以大量的副词和形容词闯进主角的内心,甚至附着在主角的行动之上,这使得叙事不再是清白的了。反之,福克纳剥去了主角艾萨克身
上所有带感情的形容词与副词,这使得读者感到艾萨克失去了叙事者的保护,感到艾萨克的抉择不是为了戏剧性,而完全是属于他自己的。
《熊》可以分为第一、二、三、五章,与第四章。一、二、三、五章写的是追猎熊的过程,第四章则是叙述艾萨克发现祖先的劣迹,最终决定放弃继承财产。艾萨克的人格成长是双向的:他一方面年年追捕著大熊老斑,狩猎技术岁岁增进;一方面望后探索传统南方的奴隶制度,最终挖掘到种族乱伦的历史──狩猎不单单是肉的进化,对祖先历史的反思也不单单是灵的懊悔。向前的一直向前,向后的却未必不能向前。《熊》最大的主题意识即是:回过头与历史和解,实际上是最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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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慈,《屈辱》。
《屈辱》绝对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书之一。
除了张爱玲之外,我很晚──不算早──才接触所谓文学大师的经典。高行健《一个人的圣经》,罗斯的《人性污点》,和柯慈的《屈辱》,是我十七岁初窥文学殿堂的敲门砖。关于罗斯《人性污点》与柯慈《屈辱》的相似或相异之处,有许多可以写,种族间的权力关系,性之中的权力关系,但这个题目太大了,改天有空再写。
必须要说,虽然《屈辱》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但在《屈辱》之外我从未真正喜欢柯慈的任何其他作品。
主人公鲁睿教授诱奸了有色人种学生,经过一番波折,住到郊区女儿家,遇上了女儿被黑种男人轮暴。这个对称性是严谨的,放在相对位置一看,让读者不得不去比较鲁睿教授事后的反应与女儿事后的作为。很多人讨论过鲁睿教授铁一样的沉默,象征着白人政权在南非注定要失败,而鲁睿教授的女儿选择产下强暴之子,象征著种族的融合,尽管这融合中有的是血。
我非常非常喜欢《屈辱》的原书名:Disgrace。Disgrace──不雅的。在这本书,很类似孔子所谓“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贼”字。对我来说,《屈辱》最大的贡献在文体是完全顺着线性的时间轴走,叙事者不曾以隐匿事件来制造悬念,也不曾夸示事实来营造戏剧性。也就是说,《屈辱》最大的贡献便是行文的精密,不可以增减一字,而不在体式。对白都非常精确,直面性命,却不会流入精致,流入舞台。完全,我是说完全,完全没有多余的修辞,读者我可以感受到作者是非常小心翼翼的。
多余的修辞并不是不好。事实上,紧跟在柯慈后面得了诺贝尔奖的叶利尼克,她可以用整整一本书的容量,写一个男人的生殖器像伸缩喇叭,像琴弓,像落水的鸟,像空酒瓶──如果你删去整本书之中的一两个譬喻,并不会影响整本书的主题,但是,全部删去是不行的!叶利尼克正好站在柯慈的对岸,每一本书都充满如生殖器般膨胀的意象,群起围攻,直指性暴力的核心意旨。而柯慈不曾让自己的叙事越界那怕是一个词。
《屈辱》一书没有点明季节,但是细心的读者可以推论出全书从鲁睿诱奸女学生始,到以鲁睿的女儿结婚终,大约是两年之内发生的事情。那么多的不仁塞在一个男人晚年的两年之中。与叶利尼克铺天盖地的叙事不同,柯慈是让读者沿着时间轴直走,走入意旨的核心。叶利尼克的故事总是──比如《钢琴教师》的主角在最后一章最后一段自残,《情欲》的主角在最后一段杀死自己的孩子──叶利尼克总是让故事在末尾崩溃、溃散,而柯慈的《屈辱》则是慢慢走入封闭、闭锁的无心。叶利尼克是由窄至阔,柯慈是由阔入窄。叶利尼克是原野,柯慈是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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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部公房,《沙丘之女》。
《沙丘之女》当然可以归到所谓存在主义的麾下,讲现代人的孤独,欲逃离都市的沙漠,却逃到真正的沙漠。
我常常想,卡夫卡是寓言文学的里程碑,但也是拔地而出的巨大障碍。卡夫卡的体式是如此成功,从此,读者们认识到的不再是残酷中带着天真的、鲜明轮廓线里著了颜色的、类似童话故事的寓言文学,而是卡夫卡那赶走色香味的寓言文学。卡夫卡的作品仿佛在说,只有泯灭了五感,才能心无旁骛地看见主题意识。或者用古典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学会教训。安部公房写过各式各样的文体,而他的寓言体跟卡夫卡一样,是透明的,不是空气清净的透明,而是被关在强化玻璃背后的透明。
所谓泯灭五感:无论是卡夫卡,或是安部公房,他们当然有感官的描写,这描写甚至是极其细致的──《变形记》里甲虫的触须绒绒,《沙丘之女》中沙的颜色质地,黏在汗背上的触感──但是他们描写感官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刺激读者的感官,甚至是反过来抑止读者的感官。他们描写五感,只是为了更快达到目的:现代人琐碎的孤独,孤独得不如触角上的绒毛,不如嘴里的沙。读到卡夫卡对甲虫黏液,或安部公房对腋下砂砾的描述,跟读到费兹杰罗对头上首饰的萤光,或帕慕克对香料雾气的描写,感受是完全相反的。安部公房一岸的作家把五感切割了再切割,直到切碎
,直到读者跟着主角一齐感到重复且无聊,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而费兹杰罗一岸的作家,相反地,邀请读者一起徜徉在奢侈的感官飨宴里,甚至可以窥见作家自己对酒、对食物的喜好,这在卡夫卡以降的寓言体文学是绝对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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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勒,《一颗热土豆是一张温馨的床》。
我实在太喜欢荷塔穆勒了,以至于讲不出什么有意思的心得。
(就像我太爱《屈辱》这本书,看过太多次,所以哑口无言一样。)
台湾的书市只买得到《呼吸秋千》和《风中绿李》两部小小的长篇小说,《一颗热土豆是一张温馨的床》是短篇散文集,和穆勒的其他作品一样,我是从网络上买的江苏人民出版社的译本。
且说我最最喜欢穆勒的两点:一是小学生的词汇量,二是“之间”。
穆勒的作品是伟大的纯文学并不必要“大的词”最好的证据。穆勒总是说“我可以在她脸上看到她出生的地区”,而不是“她的乡音搁浅在唇髭上,像一串不具不形的眼泪”。穆勒只说“尘土在啃噬我的脸”,而不是“我摔在尘土地上,灰尘在我的眼睛里孵出泪珠,土石牴触了我的心跳”。如果说词总是有延展性的,那末穆勒就是把词的延展性发挥到最大值的作家,也就是说,她让一个最简单的词如种子在读者我的脑子里疯长出虬缠的荆棘,她让一个个赤裸的词去想像它们自己。让词去延展。让词去想像。让词去繁殖。让一件最素朴的衣服成为那件你永远不必害怕被人
记住遂天天穿在身上的衣服。
穆勒的写作技巧,我非常喜欢的还有“之间”。穆勒非常喜欢“从...到...”还有“在...和...之间”的句法。总是两个现时的、实际的、物理性的东西,夹着一个摸不到的、象征性的东西。
“那个钟走的和我的手表不是一个时间。”
在上面那个句子里,钟和手表是物理性的物品,它们之间的差异是一个人回到恐怖统治的家乡后,感受到家乡与外面的时差。但是穆勒用这样简单、诗兴的一句话就讲完了,甚至讲得更多。
“一片土地和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这片土地可以从这个人身上辗压。”
土地和人的关系竟不是人在踩压土地,由两者的关系可以推得土地再也不是单纯的了,而是一种权力。
“恐惧就如同心脏在肋骨之间有固定的位置一样,在头脑里有固定的位置,人们感到欣慰。”
与其说有很多种恐惧,不如说有三重恐惧:一是潜在的、尚未意识到的恐惧;二是固定了的,每星期被传唤、审讯的恐惧;三是对第二种恐惧的不再恐惧,即对极权的麻木,甚至信任。穆勒在这里叙述的是第二层恐惧,她的技巧是如此高明,甚至不必说明,细心的读者就会一层一层地感受到三种恐惧。
“井不是窗户不是镜子。往井里看的时间太长了,就会经常往里看。爷爷的脸像从下面长出来似的挨着我的脸长起来了。他的嘴唇之间有水。”
与井相比较的是可以往外看的窗,和可以望内看的镜子。既不能往外,又不能往内,那从井里会看到什么呢?与窗与镜不同的井里,有上嘴唇和下嘴唇,嘴唇间有水。原来井是死去的爷爷,井就是死亡。
我只是随便摘引几句。穆勒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作家!
●白天过后是黑夜
不知道是否因为入冬,最近身体虚弱。有几天B去上班,我在家头痛欲裂,手耙著书架一格一格地走,到后来竟只能四肢着地,兽行到地毯上。仿木地砖隔着拖鞋不知道,掌臂的白肉都糊弄下去才知道多冰。在地毯上痛得痉挛,发讯息给B,托他下班买止吐药,附上凯蒂猫笑弯了眼睛的贴图。
十七岁刚开始生病时不明白那是病,只一心不见人,讨厌上学,一半的课翘掉或请走,把自己塞进衣橱,眼泪滴滴答答,像古装剧皇帝手上的佛珠,也像门外妈妈没完了的叩门。后来间或听到同学的意见:为什么她可以不用上课?为什么她可以不念医学系?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没完了。所谓小孩和大人,最大的分别应当是,小孩问为什么是想知道原因,而大人问为什么只是要批评。这些同学多可怜啊!制服裙里世故如此,甚且是伪装成清纯的那一种世故──就好像有一种文章,写校园便写隔壁班的女孩在秋千上,写故乡就是榕树下沾著鸟屎的长凳──比光还直进
,直观到猥琐。
我老是问楚楚:医生,你能证明我还存在吗?你肯定我刚毕业那一次没有死成吗?我,我老是有一种荒芜感,回头只见黄沙形成楼高的大嘴,吞下另一把黄沙。
高中时,我们班被学校放在与同辈不同的大楼。我永远记得我走去“别的”大楼,等那个从国中就喜欢的女生下课。榄仁树下有黑碎白末硅矿石桌椅,矿石椅子上的灰尘亦有一种等待之意。周围全是树,树叶荣滋得像一个不愿留长发的英气女孩被妈妈把持的厚马尾。太阳钻过叶隙,在黑桌面上针孔成像,成为一个又一个迷你太阳,亮丽足当爱白日梦的女高中生的饲料。学费雯丽望上拉紧脖子,像等待一个高个子的嘴唇,可以看见角质丰厚的肥叶扫来扫去的声音,终究和入冬脚下黄叶的耳语不一样,黄叶音如其人,十分干脆,而绿叶亲暱起来却你你我我相称。简直感觉桌
上的小太阳是咕咚咕咚沿着叶子的掌心溜下来的。风起时,榄仁树的香味嘘进来,和早餐吃的三明治与数学题做将了火腿蛋多项式榄仁三明治,七窍袅袅哼著香。教室里的粉笔声像敲门。球场的喊声像牧犬和羊群,一个赶便一群堆上去。那丰饶!忘记那天等到她没有。
她喜欢我,我喜欢她,我们终于是没有在一起。她是一个明媚得像天堂里才有的春日清晨的女生,看着她打球流汗我都觉著是露珠。常常想起她,其实是想念一场清真的人生,在什么地方被剪接错了,从此无声,且黑白。
记忆里,最后一次献曝的阳光,是你第一次约我。刚刚大考完,盛夏愈盛。我在电话里的声音像日出,怕惊醒自己。埋在衣柜里千头万绪,可不能穿太漂亮,总得留些给未来;又想,未来,还有未来吗?跪在一群小洋装间,觉得自己是柔波上一座载雾的岛。
站在骑楼下,一台台出租车黄油油地开过去,焦灼我的脸颊。远远看见你颜楷的步伐,你逆着光,揹著一身下午,头发的边缘和衣服的毛絮被阳光照透成淡金色,只看得见你胸胁里金粉金沙的风,铂色轮廓茸茸走过来,脸埋在阴影里,像伊斯兰教壁画里一个不可以有面目的天使。一瞬间,恐惧以伤感的外貌出现,我可以看到我的心的森林突然抹出一块圆形的空地,有一群不认识的侏儒围圈歌舞。当然,后来知道了,那是另一种伤感──受重伤的预感。太阳下去了,从此我只有黑夜。
从高楼看夜色下的淡水河,直望到对岸,关渡大桥随视线由胖而瘦,像一个女子跨出整只腿,压平脚背,脚趾蘸在市区的边际。霓虹好似女子的丝袜,正红织进直针的金线。夜景像有巨人站在河心,弯著腰,在夜空的黑画布泼水。泼到布上,化成丛丛霓虹,沿着河一路开花下去。暴雨像巨人用整个盆地舀水洗身子,暴水如袍,挂在他身上。雨和你淋浴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你用夜色洗澡,那声音像坏掉的电视机。神化你是我错,把生命当成一场永远不遇的作文比赛是我错,但是,从头到尾都是你的错。你是爱情般的死亡。爱情是喻依──喻依,譬喻的衣服,本来,这社会
就是以衣服去裁判一个人的。
记忆里,阳光尝起来是辣的,又香又辣。夜雨比血尝起来更像血,无论自杀多少次,这还是令我困惑。加护病房不熄灯,无所谓日夜。精神病房铁栏杆的影子像棍棒打下来。精神病房不能带绳状物,拆了那件藕色大衣的带子,那是最心碎的。
大可说:“巷口的霓虹闪烁其辞”,“电梯抬举我是为了让我坠落”,“关渡大桥插入我,我啧啧流出淡水河”──你是垃圾,那我细工笔勾画你的文字是垃圾吗?文字是一种只有债务人而没有债权人的欠,但我的生活也只剩下文字和B了。写了这多年,其实只在讲一句话:“妳们看,不是我想不开,我是真生病啊。”
我常常想起那个彼此喜欢几年的女生,像对一个素未谋面的故乡的乡愁。她好像一个不沾不染,异常清洁的人物;我在病榻上,床头的药罐像香水瓶,每当褐色玻璃罐和里头畏光的药物的影子斜斜移转到枕头上时,她总会顺遂阳光,马尾耀如谷仓,从我的落地窗前走过,去上学,去运动,去恋爱。她跟着光走,却像是遛著太阳。无论是菸灰色或是桃子红的药,影子都是黑色的。影子旋转、矮下去,直到黑夜流利地把它们纳入己怀。我的心扑通跌进肚子里,跟成把的药物一齐摇滚、翻沸,而她日日从窗前经过,就像我的生命本身。
●秋煞人
去年今时,我休学了──第二次从大学休学──就像住精神病房一样,不知道还有第二次。
从来没想过念政大,本来重考几乎裸考就没有资格选学校,不是不满意,只是从前念的自然组,对我来说,台大以外只有医学大学。上学以后那美妙:室友,练球,大薯买一送一,木木老师。现在想起来像梦一样。
休学前一阵子,身体愈来愈不好。两堂课之间,常常去呕吐,漱洗干净再回教室。后来常预感到解离,没办法出门。也没法跟老师解释:对不起,我的灵魂快要离开身体了,我必须把肉体关在宿舍,我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来。
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最崇拜的木木老师以为我三年级,上了二年级,老师说可以跟他做国科会,老师一笑像吞一个石子,满脸的涟漪。宛宛老师说报告像大学生写的。轰轰老师说二十年没听过这样的报告。正正老师教三年级必修,我那时已经不能识白纸黑字,拿着诊断书去找老师,老师平时身体的棱角都收拢,而我第一次跟老师说,其实我想唸到博士,想当教授;正正老师说可以啊,妳没上课考卷却如何如何的,又说,但没上课就是不好,太温柔了,所以我哭了。香香老师真好,老师说:知识是别人的,学问是自己的,迟到没关系,睡得好吗?睡眠是最重要的。一席话
像嗅盐,我回去才拿起书,幼儿样逐字指认,幼儿吃饼样,碎口碎口的,但无论怎么吃,掉到地上的饼干都比吃进嘴里的多。临考试,中中老师唤我,说为什么不考试?我说我没法看字,不是不为,是真不能;老师拿起诊断书问:“妳从哪里拿到这个的?”──妳从哪里拿到这个的。一句话抛下,我心底的防空洞被炸开,里面躲藏满满对世界的期待、想像和爱惜都炸死了。我只能回答:“从医院。”到现在我还后悔,为什么没有说:上面写了台大医院,还有医生的印章,从哪里?从我的屁眼啦,干。
前两天教师节,我跑马灯地想起了生命中出现过的一切老师,对老师天然而古老的尊敬让我深深羞耻。活得心安理得的人往往是毫无同理心的人。
休学,因为期末考之前看见你,带着别的小女生。遛狗似的。我在星巴克二楼的露天座椅念书,眼神从佛教哲学的“正道”溜出去,一开始还以为又幻觉。那小女孩五官大大当当,没有一点睁眨的痕迹,仿佛门户从来那样开着。最惊人的是皮肤,白得石膏像似,任何曾被变态的人都认得那颜色,那是一个人渐渐物化的颜色。如果在我的肚子里擦亮一支火柴,会看见肚子内壁被刻着你的道理:雕塑,是借由破坏来创造。我一身关于“没有爱就不是背叛”和“强到什么程度才算强暴”的题目与历史一时间全部沸腾起来,我才知道为什么当初阴道哭得那样响,因为里面有好多
人的哭泣。我呕心得里外翻出来,哭得像翻倒、泼出来。在咖啡厅,我的肩窝又荡起你的颜楷声音,像七年之久的回音,像我总觉得自己一失眠失了七年──你说:“我的老天爷啊”──多不自然的一句话,像英文硬生生翻过来的,像你硬生生把我翻面。“老天爷”三个字你念得极响,像大房子里喊一个熟极的佣人。那一天,忘记有没有下雨,忘记怎么回宿舍的。我只记得不停重复对自己念:我要活到下次看见医生。
十八岁的秋天,第一次休学,第一次自杀,第一次住精神病房。十九岁的秋天第二次自杀,第一次住加护病房。二十岁的秋天第三次自杀,第二次住精神病房。二十一、二十二岁的秋天侥幸了。二十三岁的秋天第二次休学。
我问楚楚他是否曾经低估“我”的严重性,楚楚说当然有──医生这样爽快,我很愉快。第二次自杀,出加护病房,转到一般病房,楚楚来看我,他第一句话还是问妳好吗?我扶着床沿矮栅,却说不成文,无关紧要的词像棉絮飘出嘴唇:沙发...累...耳机...。词汇堆出的自尊像洋娃娃一样容易污伤,棉花没有纹理与花样,我的内在再拼不回去。楚楚却像往常一样对我说:好,好,很好。我的眼泪代替语言流了满脸。失语之后是忘记怎么走路。
楚楚后来说,他第一次明白这是灾难,是我告诉他说我去了美术馆,以前和你一起去的。那一天,看见广告著向往的展览,我马上搭出租车去美术馆,被清水模囫囵吞进去,手扶梯跟生命一样长,同样上升著而没有上升的意味。突然看到你的后脑勺带着顺时针的发旋蹲放在二楼展示厅的长椅上,四壁的画作跟着顺时针旋转起来,肖像画撇下嘴巴,缒着眼尾,脖子枯败。我非常害怕,把手臂在砂砾粗墙上来回磨出血,要用疼痛感抓回一点一滴流失的自己。醒来的时候,站在离家不远的大马路上,大雨如注,头发服了脸颊,衣裙紧抱身体,连睫毛都重,来回的车头灯笞杖我
,黑色天幕早已张罗,我不知道这段时间我去了哪里,又做了什么。楚楚说,在这之后他才知道:“对妳来说,那是越战。”
这正是性犯罪和其他犯罪不同之处。创业失败或是被车撞断一条腿很苦,但是辛苦跟痛苦是不一样的。我对自己,我与世界,我对世界,哲学的勇气和理智的安全感彻底被毁灭了。有些街道我永远不可以踏上,有种饮料在架上扯我的眼球,有的字词让我失聪与明,每年都有一整个季节我日日害怕杀死自己。你爱我属于官能,而我喜欢你属灵,用笔写下感官爱的时刻,就是抹掉界线又把自己纳入柏拉图以来灵肉对立的大叙述的时刻──灵肉对立,正是精神分裂,无论或叫它思觉失调。如果是十分强暴还不会这样难。忧郁是镜子,愤怒是窗。而我眼前的东西看不透却也映不
出,像在每天早餐的牛奶里发明自己的长相,我从不知道自己漂亮得如此危疑。十七岁,“精彩的人生正要开始”,而我留在那一年,再没有长大。
大学生活最美的收获之一:美美,美美那天去影展,路上遇到一群认识的大人,大人问她做什么?她说看思觉失调的纪录片。大人调笑说:啊,在讲神经病的啊。美美很伤心,说一想到我被放在这样的地方就不舍,说她为社会感到抱歉。她说:“他们平时都是好人”──这就是精神病,或者说,神经病,最困难的地方:因为大家平时都是好人。
忧郁症最悖反、最困难的一件事是:白血病有不能吃的东西,大家会帮妳、提醒妳避开,不然吃了会更严重;忧郁症恰相反,幸福生活的蓝图或正面思考的力量正好是忧郁症所不能吃的,我这许多年却一直、一直、一直被灌食。没有人会说“早就跟妳说不要得白血病”,或是“都是妳选择了某某生活方式才会白血病”,或者“大家的血小板都乖乖的,妳的一定也可以乖乖的,要血小板乖乖很难吗?”,还有“妳为什么要一直去看妳的血小板,妳的手指甲还好好的不是吗?为什么不看看手指甲呢?”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难,我只是想让人知道我的病是病。也许也不重要了,
十八岁时以为能杀死自己,十九岁、二十岁时想,杀死一些也好;不知道我早已被留在更早之前,更年轻,更幼,更稚,更青,更嫩的时候。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