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刚满18的童贞肥宅上大学认识了学姊
约出去越走越近后
有一天被学姊推倒带领脱离了处男
想说这应该就是要交往吧 于是提出了交往要求
却被学姊说"我们只是玩玩而已" or "只是炮友不要那么认真"
肥宅觉得太不甘心了 愤而怒告诱奸
案例2.
刚满18的童贞肥宅在外面补才艺认识熟女老师
一天被女老师约出去然后硬骑夺走了处男
想要长久交往 但之后发现女老师教过的每个学生都会被骑
觉得那天被夺走处男实在太不甘了
愤而怒告诱奸
案例3.
刚满18的童贞肥宅去酒店认识了陪酒姊姊
花了大把金钱以后相约出门
被老到经验带领下脱离了处男
想要长久交往 对方却避不见面还找围事处理
肥宅越想越不甘心 愤而怒告诈财及诱奸
怎么大家都在关心16岁女孩儿就是诱奸,我怎么看肥宅也很容易晕船啊?
这些案例能不能告诱奸勒?
这篇被害者是男的,不要说我检讨被害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