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w: [连署] 教育工作者与学生发生性关系即论罪

楼主: alice137651 (雪花喵喵)   2017-05-02 23:46:15
※ 引述《operatorxx (纵横股市)》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Chen-Hsing 看板 #1P27bJUJ ]
: 作者: lecheck (小调皮) 看板: Chen-Hsing
: 标题: [连署] 教育工作者与学生发生性关系即论罪
: 时间: Tue May 2 20:19:29 2017
: 我不是连署发起人
: 但想请大家帮忙连署:
: “教育工作者(学校老师/补习班老师)与未满18岁学生发生性关系应该强制定罪”
: http://join.gov.tw/idea/detail/f0f6dbdf-8fec-4545-8e2b-5ddb060fb386#endorses
: 如果你也觉得台湾的补教乱象在师生关系这块
: 应要求师长负起更高的把关责任
: 而不是每次发生事情 都要学生自行负责
: 用合意性交与否来混淆师生之间不对等权力关系的重点
: 也受够诸如“学生不自爱”、“勾引老师”、“学生介入老师家庭当第三者”
: 等狗屁言论
: 欢迎一起连署
: 至于此提案是否有导致老师权益受损 甚至被仙人跳之虞
: 我只想说
: 如果一个老师连自己的身体、名誉都保护不了
: 那还当什么屁老师 社会是很险恶的 回家吃自己啦干
: 谢谢大家
我先说结论
这法案完全没用
首先提高法定年龄
当事人就是知道法律上满16合意无罪
那么你订这种法条
当事人一样还是可以找到不违法的方式
就只是换个目标
追根究底
要预防这种情况
首先我们的性教育完全没用
自己看国外的性教育
我们的水准如果还是那样
你就算把性交年龄拉高到30也一样还是有下个防师骑
所以应该要先针对性教育这块去编教材
但我们的老人保守思想肯定会疯狂反对
这样怎么教小孩
然后
就继续重蹈覆辙吧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5-02 23:48:00
我也觉得光年龄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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