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林奕含出书的目的

楼主: kuo1102 (别来无恙)   2017-05-02 13:39:08
本鲁之前的论点.
1. 楚人无罪. 怀璧其罪.
因为是她是女生. 通常. 大部份的性犯罪. 是找女生下手.
2. 她不防人. 而且认命.
所以她会被选作下手目标.
而且她看起来很柔弱. 从她的言谈中. 她是个不会反抗的人.
师范教育体系的烂. 本鲁比很多人深刻. 本鲁不想下十九层地狱.
现在在做计算机.
我说过. 我不能同意补习班老师是老师.
在师说里有句话. 师者. 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重要的是 "道". 授业解惑只是附加加值.
当知识变成商品. 考试变成目的. 这个最重要的价值功能不见.
老师就没有意义了.
我有发过批评国语文唐诗长恨歌的文. 你自己找找.
本鲁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医疗伦理.
医生在病人的病情是不能随便和任何人谈论的. ( 除非治疗需要. )
医师有对病患病情保密的 "义务"
工作有工作严守的 SOP. 医疗纪律.
例如手术中手套的戴法. 隔离衣的穿法.
我比较熟医院里的程序. 严谨工作流程和遵守工作纪律.
违反这些纪律后果是很严重的.
因为我在医院混的够久.
在手术台上被手术的次数就超过四次.
为什么像手术 SOP 工作纪律这么重要?而且写在教科书中.
在医学院中就开始严格盯紧和操作?
因为你一个不小心就会大幅增加感染的可能.
只要一感染. 看不到的细菌病毒就会让病人死亡.
医院有个科叫感染科. 不是开门诊的感染科.
会严盯各个门诊急诊或病房的操作纪律. 一但不合就会纠正.
每天要量体温. 血压. 心跳. 为什么?
这叫质量管控. 借由量化来控制质. 当数字变化.
能比较清楚而标准的控制身体情况. 也作为判断疾病的有无与对策.
大部分的疾病都有身体中数据的量化与判断标准.
原则上. 教学教育有也有教育伦理.
简单的个资保密原则. 在学校里是没有的.
所以才会有一堆老浑蛋把学生个资卖给补习班.
医院中的黑幕我一定见得比你多. 我前女友是医院资讯室人员.
和各科室都熟.
因为有一些 CODING 的问题. ( 干. 一个文科玩电脑比资管的熟 )
我有看过医院的申报报表.
基本上. 医院里的用药什么的. 药商打通关节是洒钱的.
学校的的话. 学校中有 学务( 以前叫训导 ). 教务. 总务. 人事.
学校的采购行政报销程序你做过没有.
里面的OOXX 其实不输医院.
我想说的是. 其实都有黑幕. 也都有尽心尽力的人和地方.
回到补习班. 一个把教育把教材把学习商品贩售的地方.
我素质不好. 这我承认. 常常骂干你娘.
而房思琪这本书. 本来就是本 "文学创作".
不是 "笔录" 大家懂这两者的差别吗?
还是你要让米勒. 达文西. 比卡索照着实际的物体外型来创作艺术?
那就拿照相机就好了.
自杀穿红衣服. 诉求的是阴间的阴律 ( 虽然我认为阴律没什么用. )
( 就如同一样在阴森的地方我身边的人看得到所谓阿飘而我看不到一样. )
讲真的. 我也认为陈林这件案子. 应该要有要有司法证据.
不过.
第一时间已过八年. 即使有证据也很难再找回来.
我喜欢看 CSI. 因为里面有很多 "犯罪现场的搜证技巧"
和 "情境证据的判断"
例如两个人打架. 两个人都受伤, 其中一个人集中在躯体和手臂和手掌.
另外一个人在头和其他部位.
伤在手的. 那叫 "防御性伤痕". 是判断谁主动攻击谁防御的证据之一.
第二是法院采信. 有证据. 法院未必能采信. 采信了. 未必能对加害者定罪.
因为法庭是人组成的. 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完全照着天平走.
人的规则有人的社会法则.
即使证据齐备. 也未必能让那位所谓狼师定罪. 关进监狱.
第三林已有精神疾病. 走向司法可能会让她更严重.
精神疾病也可能让她的证辞不被采信.
我也认为父母应该告
你说她们是爱情纠纷. 就事实证据上. 我不否认.
或者. 她们中间还有很多纠葛. 陈也爱过林. 或者.
但第一. 一个老师对学生出手. 以教育伦理上. 陈又已婚. 陈就已经
已婚的男人出轨就算了. 还对学生出手.
陈就已经失格. 不管在爱情. 婚姻. 伦理上. 他没有任何正当性.
第二. 老师(讲真的. 我真的不想承认补习班老师是老师)与学生谈恋爱.
不论在地位上. 林是弱势.
在年纪上. 林是弱势.
甚至在思想成熟度. 心理成熟度. 甚至生理成熟度. 社会经验成熟度.
林都是弱势.
我真的很讨厌师生的社会立场. 社会地位. 来确立所谓上下关系.
很久以前在学校的时候. 比较喜欢把生当朋友.
不是很喜欢拿出老师. 长者. 长辈的 "架子".
陈林的关系. 即使退一万步而言. 他们只是 "感情纠纷"
陈也严重失格.
我很讨厌当师长的人. 拿着学生资料和学生的作文什么. 来揣度和推测
学生的家庭. 心理. 作习和生理状况.
但. 显然的. 陈利用了学生资料来选择了林当成她的猎物.
而且. 所谓. 在 "现实证据" 和 "无罪推论原则" 上. 是对的.
同时. 我不能否认上面的论点. 在 "法庭攻防" 上. 是很有利的.
( 讲真的. 我真的当年应该选法律系. 我当年也真的考上过. )
而且. 我也 "部份同意" 这个可能是林的 "棋步"
犯罪心理和 CSI 看久了. 物证至上. 合理推论. 这个我完全同意.
不过. 换个角度想. 不也同时陷入了 "陈无罪" 的心理陷阱?(笑)
无罪推定. 原则上. 是针对完全没有嫌疑的人.
坦白说. 如果是犯罪侦讯. 我只要几个晚上应该就可以问出来.
不过很难的是. 恐怕不能有任何侦讯的理由找陈到警察局泡茶.
离题了. 离到犯罪学和法律去了.
林是不是善良. 看法不同. 我无法说服.
( 因为我手上的证据不够多. )
不过我看人. 从外型. 声音. 文字. 作品各种迹象来综合判断.
一向很准确.
很遗憾的是. 我不是司法人员. 也不是证据搜证人员.
这本小说. 我还没看.
不过我可以预测她的悲惨. 以致于她用生命死谏.
我想如果我能搜证. 我们在法庭上的辩论. 一定很精彩.
也好在这只狼不是弄到我身边的人. 否则我应该会用尽任何手法.
即使不能让他受到法律制裁也会进私法正义.
我只是觉得. 当真相越揭露越多时. 我们要不要看看. 谁会被打脸打得越严重.
※ 引述《bear26 (熊二六)》之铭言:
: 回归平静一下
: 话说
: 今天2号 明天就是3号 如果他是27号自杀的话
: 3号就是他的头七
: 有没有乡民跟我一样质疑
: 26号晚上发要征太妍的票 <<< 好像有人说他是太妍粉
: 27号家人发现他自杀
: 从头到尾其实只有出版社 发表 父母声明稿
: 然后我看了他以前的旧闻
: 好比 你该去看精神科了 >>> 其实我自己在上一边说过我也有一样的经验
: 但是第二段的描述
: 跟我记忆中的精神科差太多
: 那 他有看精神科 有没有进精神病院呢?
: 我们从 "一位病友要配一位护士"来说
: 我就笃定 他的精神科不是超高级 就是想像出来的
: 但是超高级的精神病院 是会用绿色石绵的泡棉吗?
: 我很怀疑
: 神经病患的眼中 看出去的世界 和别人不一样的
: 他活着 多好
: 所以我希望只是书商的行销方式 还有他报仇的一小环节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5-02 13:39:00
泪推
作者: tonsin2976 (米迦勒我老婆)   2017-05-02 13:40:00
哇赛
作者: infor (pty)   2017-05-02 13:40:00
介绍南部的谢师宴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02 13:43:00
重点在哪里啦
作者: poi258 (^^)   2017-05-02 13:44:00
那就帮林来个私法正义吧 杀鸡儆猴
作者: areysky (>>)   2017-05-02 13:44:00
补习班老师本质上确实是商品 可是当台下的人叫你声老师自己就就该有点自觉 这是人格问题
作者: lin900117 (单眼皮)   2017-05-02 13:45:00
推,
作者: ChiehKuo (Jas)   2017-05-02 13:45:00
没重点+1 很乱的一篇看不下去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02 13:45:00
那弹吉他那个陈老师呢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17-05-02 13:45:00
这次风向应该不会错吧......
作者: ffreakk   2017-05-02 13:46:00
恶心到让人很想用私法处理他+1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7-05-02 13:47:00
瓦伦达效应,蒙面走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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