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她绿灯行遭闯红灯撞 却输官司得赔169万

楼主: Mayinggo (马赢狗)   2017-05-01 21:39:13
※ 引述《doraBBO (天才小钓手)》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
: 她绿灯行遭闯红灯撞 却输官司得赔169万
: 3.完整新闻内文:
: 她绿灯行遭闯红灯撞 却输官司得赔169万
: 2017/05/01 18:03
: 记者 廖容莹 / 摄影 廖文汉 陈胜纬 报导
: 台中一名游小姐,两年前开车绿灯直行,结果一位阿伯骑机车闯红灯撞上来,阿伯送医后
: 七个月身亡,车祸事件送交通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游小姐无肇事责任,但家属提告,法
: 院一审判决,游小姐变成过失伤害,得拘役50天,还得赔偿家属要求的169万,游小姐相
: 当气愤,她说自己遵守交通规则,别人闯红灯来撞她,这样她也有错吗,不服地院判决,
: 上诉高院!
: 车祸当事人游小姐:“我绿灯通行,那对方不就是闯红灯吗,那对方为什么可以因为这样
: 提告我,难不成说全台湾的人,都不用遵守交通规则,那我们要交通号志作什么,好看用
: 的吗?”
: 他是游小姐,说的好气,因为就在104年8月13日,他绿灯行驶,被闯红灯的机车撞上,却
: 被提告,判过失伤害需要赔偿。
: 车祸当事人游小姐:“怎么会是这样判决,觉得很失望!”
: 被撞,却被台中地院判过失伤害,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对方连带提损害赔偿,需赔169
: 万多。游小姐不服,因为当时他开车行驶在台中市东区南京东路上,绿灯行驶,对方郭姓
: 骑士闯红灯,撞上他重伤,车祸鉴定结果,游小姐没有肇事责任,车祸发生是骑士违反号
: 志规定。
: 车祸当事人游小姐:“我没肇责,是他闯红灯,觉得他们很贪心!”
: 游小姐说,骑士重伤,事故后7个月死亡,医院也开立证明,骑士家属当时领走强制险210
: 万;现在又因为判决要求民事赔偿,他不解自己没有肇责,车祸后也有去探望对方,怎么
: 会被紧咬不放。
: 当时闯红灯的骑士家属表示,轿车驾驶一直强调他没肇责,都没道歉,才会循法律途径求
: 公道。
: 一场车祸,绿灯行驶被闯红灯的撞,无肇责却被判过失伤害,台中地院对于当时判决理由
: 拒访。骑士家属要一个道歉,被撞的轿车驾驶不服自己没肇责,却背了一条罪,上诉!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tvbs.com.tw/local/724099
: 5.备注:
: 台湾最美丽的风景
节录部分
http://0rz.tw/ARA04
09:40:00~09:44:34
画面显示为一十字路口,此部分录影为本案发生前之该路口
人、车行进情形。
09:44:35~09:44:36
被告所驾驶之白色车辆往有红绿灯号志之十字路口方向行驶
,此时红绿灯号志为绿灯,被告车辆位在路口停止线前。
09:44:36被害人骑乘之机车出现于监视录影画面右侧。
09:44:37红绿灯号志转为黄灯,此时被告车辆尚未抵达停
止线。
09:44:37末被告车头与被害人机车右侧发生碰撞,碰撞地
点在网状区与斑马线间。
09:44:38被害人的机车遭被告驾驶车辆往前拖行至网状区
边缘。
09:44:39被告车辆停止。于约39秒末,红绿灯号志由黄灯
转为红灯。
经承办员警至现场测
量,南京东路停止线距离十甲路路缘边线,约为5.8 公尺,
肇事后车辆停止位置之车尾处距离上开十甲路路缘边线,则
为3.6 公尺,是加计车身长度4.2 公尺,足证被告肇事后车
头的位置,距离南京东路停止线为13.6公尺(计算方式:5.
8 +3.6 +4.2 =13.6),此长度再扣除斑马线之宽度3 公
尺,以及路口停止线距斑马线之长度约为1.3 公尺,即可得
出,被告于前揭斑马线前缘撞击被害人后,仍向前行进约9.
3 公尺(计算方式:13.6-3 -1.3 =9.3 ),此有员警黄
豊足于105 年12月7 日之职务报告2 份及检附之现场图、丈
量照片在卷可佐(见本院卷第116 至120 页),自堪信为真
实。准此,倘被告于撞击被害人之瞬间,随即开始踩煞车者
,其在有被害人所骑乘之机车阻挡于前,此观刮地痕长约6.
2 公尺即可得知,即除车辆自身之煞车系统外,外界亦存有
相当阻力之情形下,犹向前行驶达9.3 公尺才煞停,显见其
车速非慢;何况,被害人遭其车辆撞击后,系被抛上被告车
辆之引擎盖,再撞击挡风玻璃上,而后始行摔落于地,有本
院以电脑系统格放撷取之监视器画面在卷为凭
,本院固无从仅以上开客观情状,据以准确判断被告于案发
时之具体车速,然其于前方交通号志业已转为圆形黄灯后,
不仅未减速做煞停之准备,犹有贸然快速通过路口停止线之
举,至为灼然,被告于本院准备程序中辩称车速仅有20至30
公里等语,要无足采。
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206 条第5 款
规定:“圆形黄灯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及行人,表示红色灯
号即将显示,届时将失去通行路权”;显然黄灯号志系用以
警告,是于交岔路口见黄灯号志亮起时更应提高警觉,并非
谓见黄灯时,即得不顾一切冒然加速行驶;被告复于本院准
备程序中自承:伊在南京东路与十甲路口的斑马线前,就有
看到被害人骑乘的机车,从伊的左手边出现,伊看到被害人
的机车时,他是在南京东路左侧斑马线的前方一点点,那里
是网状区,当时伊认为他不会穿越十字路口等语
。足征,若被告确实有注意车前状况,自可放弃加
速而将车煞停,或闪避以避免碰撞;况且,斯时交通号志业
已转换为黄灯,驾驶人见状并不会于此际分神计算黄灯秒数
亮了几秒,亦即判断尚有多少秒数会转换为红灯,故依经验
法则言,驾驶人若非做好随时煞停于路口停止线之准备,即
欲贸然加速穿越停止线以进入交岔路口,即所谓“闯黄灯”
之情;是被告见号志由绿灯转换为黄灯,理应更谨慎小心注
意车前状况,随时做好应变煞停或闪避措施,即可避免应变
不及而致碰撞甚明,被告舍此不为,仍贸然快速进入路口致
发生碰撞,自难推卸过失之责。复查,本案案发时,天气晴
朗、日间自然光线、路面干燥无缺陷、无障碍物、视距良好
,且其所驾驶之车辆机械性能良好,依其智识、能力并无不
能注意之情事,业据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第三交通分
队员警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表(一)记载
明确,并有前揭肇事现场照片及调查表附卷可稽;被告见圆
形黄灯之号志,既未减速以随时准备于停止线煞停,复疏未
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即贸然前行,
被告自有应注意、能注意而未予注意之过失,其因而与被害
人所驾驶之车辆发生擦撞,致被害人人车倒地,因此受有呼
吸衰竭、创伤性颈椎损伤、四肢瘫痪之伤害,是被告之过失
行为自与被害人之重伤害结果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堪予
认定。至被害人闯越红灯之行为,就本件车祸事故之发生,
与有重大过失,然此仅为被害人民事上应否负与有过失之责
,仍不能免被告应负之过失责任,附此叙明。
简单说 法官认为 一个闯黄灯 一个闯红灯
但是闯黄灯的车速过快 依照胎痕和事故经过判断 绝非被告所说时速只有20~30公里
而且法官认为黄灯的存在 是要给驾驶判断还有多久会变红灯
不是说 阿快红灯了 赶快加速闯过去
再来 骑50cc被撞死的老翁66岁 有慢性脊椎退化 四肢麻痺及大脑栓塞(中风)
所以很难判断老翁的死与车祸的关系 这部分法官没有追究被告
只认为被告的车速如果在注意路况的情况下可以避免撞到老翁
所以认为被告难以卸责
作者: amilkamilk   2016-04-27 12:46:00
异性恋也会肛交,你们只是没尝试过才会有恐惧批评,事实上这才是最好的性交方式,不用担心怀孕,也不用堕胎残害生命每个人都有得爱滋的机率,会不会得是天命,跟族群哪有什么关系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1 21:40:00
赞赞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5-01 21:40:00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wer0241 (Nothing)   2017-05-01 21:40:00
林老师哩四肢麻痺还可以骑车在路上乱跑
作者: medama ( )   2017-05-01 21:41:00
超速 黄灯时应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5-01 21:41:00
你没截到72年台上4219号判例 我觉得那也算重点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7-05-01 21:41:00
这种老人还可以闯红灯害人哦
作者: kidbaby (平凡的幸福)   2017-05-01 21:42:00
重点是文里根本没提到169万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1 21:42:00
所以到底能不能注意?看法官心情?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7-05-01 21:42:00
判决书里直接说鉴定意见书均不采.直接打脸那些委员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龙)   2017-05-01 21:43:00
看到黄灯加速通过..好像是大多数人会做的事....
作者: medama ( )   2017-05-01 21:43:00
你搞错了吧 66岁是被撞到才呼 吸衰竭、创伤性颈椎损伤、四肢瘫痪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5-01 21:44:00
169万是民事庭的判决吧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5-01 21:45:00
垃圾记者只会乱带风向 酸民永远看报导办案
作者: jdklas (我想放假阿....)   2017-05-01 21:48:00
车速过快是主因吗 红灯那方根本不要闯红灯不就没事 不太懂判决的想法 超速就针对超速去罚 但是造成肇事主因应当是一方闯红灯 这想法理解不能
作者: remarkand (火柴小易)   2017-05-01 21:48:00
谢谢m大.内文简而言之似乎就是应注意而未注意囉我也同意楼上jd大说法
作者: medama ( )   2017-05-01 21:50:00
喔 抱歉 漏看了 所以是车祸前麻痺 车祸后瘫痪
作者: qazwsx0128 (*****)   2017-05-01 21:54:00
所以37秒转黄灯的时候离停止线还有多远?可以秒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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