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觉得相关法律在订定“适合该工作的年纪”时
应该要由医师在判定吗?
不止这个保全的年纪,还有军公教的退休的年纪等等
因为,每个人的“老化的状况”根本不一样。
像这个法律开放到70岁,但有些人60岁根本就无法胜任这个工作,原因在这些人
对身体没好好的保养,或者真的是基因的问题。
另外有些人75岁的身体状况,不输一般60、50岁的人,所以明明可以胜任保全,
却不淮这些人上班,这也很不公平啊。
所以说穿了就是要让医师去判定啊,医师针对该工作去设计一些体检项目
让被测者去体检,得出结果,再让医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