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牌“输了就口交”强压性侵!留学男反咬女网友…悲剧判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输的就口交!方姓男子在网络聊天室“爱情公寓”认识从事直销的A女,以介绍外国人为由
,邀请到他家,期间喝酒、玩扑克牌,他提议“输的要接受指定惩罚”要求口交,带A女进
厕所,接着强压口交、指侵、性侵得逞。高等法院认为方男出国留学,拥有硕士学历,却为
逞性欲,推卸责任,判处3年5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2年8月,方男在网络上结识A女,因对方从事直销,想要拓展客户,便以介绍
外国人认识为由,4天后传讯邀约在大直捷运站会面。当时他载着另一名不知情的男性友人
和A女一同前往自家住处,3人一起喝酒玩牌,还约好输者要接受赢者诚罚,期间女方因为多
次输牌受罚,不愿意继续。
没想到,方男为逞性欲,以惩罚名义要求A女口交,先把她带至厕所抚摸胸部、亲吻嘴唇,
不顾对方抗拒,再回到客厅,强压其头部,为他口交、抚摸生殖器,接着强制在客厅地垫上
脱去对方内裤,以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方男说,提议输牌就逞罚“喝酒、做运动、用手抚摸对方生殖器或口交”,但证词前后不一
,一开始坦承和A女合意性交,后来坚称“想要性交,但当时硬不起来,过程约10分钟左右
,就说不要了”,让法院怀疑有掩饰真相、畏罪情形。
不服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方男上诉指控,和A女为网友、两情相悦,但事后因为没有留
宿,对方恼羞成怒才会诬陷。辩称A女薪水微薄,把他当肥羊,推销不成、新生怨念,诬告
强制性交,但她没有反抗情形,“不可能衣服没有破损、臀部煤伤痕”。
依据A女公司主管、友人等证词,当晚她确实哭着打电话求救,指遭男网友带至家中性侵,
在友人建议下报警、验伤,发现触女模有多处红斑。最后法官认为,方男硕士毕业,也曾有
过与网友性交经验,这回利用A女,强制性侵得逞,犯后不知悔改,反指控对方坚持留下发
生性关系,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01/9150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