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林奕含:这其实是关于爱上诱奸犯的故事

楼主: hsnu90542 (嘿!该你了)   2017-05-01 01:55:49
照你这样说,诈骗集团也不是犯罪囉?
只是说你中奖了!
只是说你儿子被绑架了!
只是说你的信用卡被盗刷了!
最后都是你自己心甘情愿把钱转给诈骗集团的啊!
为什么说是心甘情愿?
因为诈骗集团说的事很多都很好求证啊!
自己儿子有没有被绑架,不会打电话问他?
信用卡被盗刷,不会打电话给信用卡公司求证喔?
诈骗集团上法院如果说:“其实他就是想汇给我钱,所以才会相信我这么瞎的说词。”
你觉得法官会采信吗?
同理,为什么在性犯罪上很多人的思考方式就截然不同?
男人跟女人说我爱你,或甚至女人跟男人说我爱你
就等于她同意跟男人性交吗?
就代表她说不要不是真的不要?
身为一个女性,我觉得如果一个女生觉得她被强暴
那她就是被强暴!
事情其实就这么简单
根本不用你从一大堆角度去“审视、分析”房思琪是不是被诱奸
难道你说她不是被诱奸,她就不会忧郁症、不会自杀?
为什么你会觉得自己有权利去否定或质疑别人心里的感觉和想法?
※ 引述《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之铭言:
: ※ 引述《revive2016 (revive)》之铭言:
: : https://goo.gl/t2JFex
: : 林奕含:啊然后这则贴文也欢迎转贴哦~
: : 3月他取消住院的安排
: : 因为有讲座。。。
: : 我只是挑几个段落写出来
: : 一开始他说了
: : 1:00
: : 这不是一本愤怒与控诉的书
: : 思琪充满柔情 心中是有爱的 有欲望的 甚至是有性的
: : 他不是一个女孩子关于被诱奸的故事
: : 6:10
: : 没有受暴经验的人说出父权强暴女权
: : 或者是体制强暴了知识是比较轻松的
: : 相对于作者我或者是有思琪这样经历的人
: : 对于一个即使是最亲密的人
: : 对他说出我小时候爱上了强暴我的人
: : 对他来说是非常非常困难
: : 这不是一个关于被诱奸的故事
: : 这其实是关于爱上诱奸犯的故事
: : 11:30左右的地方
: : 他说生活在痛苦与暴乱中的自己也得不到救赎
: : 写这本书他也非常痛苦 所以我不能祝福任何人
: : 不能祝福自己 不能改善任何事情
: : 这本书我没有动机 没有想去的地方
: : 13:30
: : 李国华他在书中的形象他绝对不是一个菁英份子
: : 他是一个二流的人
: : 他是一个在文化上有蒐集强迫症的人
: : 他是一个文化上的暴露狂
: 这是一篇问题文,
: 看了版上好多讨论,几乎都诉诸感情,用逻辑来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问题:
: 一个16岁女孩子在不受强制力、药物迷昏、威压利诱的情况下与老师发生关系,
: 为什么这算是诱奸,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问题的补充:
: 我认为老师是人渣,
: 我也认为师生恋不应该(我本身是老师,也很反对)
: 男老师纵使与女学生欢天喜地发生关系,也是错误行为。
: 不过,同样是罪,偷窃与杀人不能以同样标准视之,
: 我还是想问,为什么不说合意性交,而说是诱奸?
: 延伸问题:
: 如果说,一个男人用自身优势与幻想,使女孩子与其性交,这样子的前提为真。
: 那么,假设我因为新垣结衣的美貌、可爱、谈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诱奸?尽管做
: 的时候欢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杰衣这么可爱,我就不会想跟她做爱了,所以我被是被
: 错误的认知而做出错误的结果,纵使是新垣结衣的灵魂,外型只要换成宝拉,我就不行

: 延伸问题2:
: 如果说,延伸问题1不能类推的原因是,男老师用的骗人伎俩更无耻,他以爱为名,故
: 为诱奸。
: 那么,是否任何一对未结婚的男女,分手后,女方都可以控诉男子诱奸?只要当初有结

: 的双方共识,女方甚至男方都可以指出,是因爱为名而做。
: 最后,补充两点,
: 补充1:
: 只有与年满16岁的少男少女性交,才犯罪。若合意性交当下,男女双方同意,则不算犯

: 补充2:
: 斯德哥尔摩症的意思是被侵害后爱上对方,但是按照时序来分析,将做爱视为一个侵犯

: 斯德哥尔摩症在整串讨论中没意义,我想讨论的只有做爱当下,欢天喜地的行为与结果

: 补充3:
: 补习班老师与女学生之间的权力影响极小,当然,我不能说没有,可是比起老板对女员

: ,教授对研究生,甚至社团学长对学妹而言,补习班老师的权力可说是极低,我不认为

: 以以此身分表示女方是受到威压利诱,不得已而从之。
: 最后补充,
: 我发自内心觉得老师是错的
: 身为一个教育者,男老师与女学生做爱,不管有任何理由
: 至少在我的价值观内,就是错误
: 不过,或许是我的脑袋很死板
: 非常在意就事论事,
: 我只想问一点,
: 究竟,一个16岁的女孩子,两情相悦地与无法影响他毕业证书与学校考试成绩的补习班
: 老师进行性行为,
: 而能以“诱奸”相称?
: 若能,什么不能以诱奸相称?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01 01:56:00
因为感情世界没办法定义银货两讫啊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1 01:56:00
说得好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01 01:57:00
比喻得好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01 01:57:00
法律只能规范是不是干砲当下有没有合意而已
作者: Lovemail5566 (伊媚我爱你)   2017-05-01 01:57:00
那工具人 是不是被骗?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5-01 01:57:00
真的 骗婚诈财=合法  普通诈骗=非法 超怪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7-05-01 01:57:00
这想法 难怪一堆外遇女告小三性侵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01 01:58:00
骗婚诈财绝对是不合法的这案例新闻上太多了 法院会判归还财物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1 01:58:00
好啦好啦 骗感情以后抓去关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01 01:59:00
不是大家不想规范,是没有办法规范
作者: Pujols5 (Albert Pujols)   2017-05-01 01:59:00
大开眼界 拜托告诉我这是反串
作者: 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   2017-05-01 01:59:00
你的意思就是,不管女生当下怎么表示事后说强奸就是强奸,不过已经有多起案例证明不是
作者: lloop (................)   2017-05-01 02:00:00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5-01 02:00:00
爱上诈骗集团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7-05-01 02:02:00
非常好,那就把诈欺感情刑责化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5-01 02:03:00
说得好 那大家上法院讲啊 看谁被法院认证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7-05-01 02:04:00
诈欺感情刑责化也好,不过最开心的应该是工具人吧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7-05-01 02:08:00
工具人又不会上床
作者: ISSCC2015 (isscc)   2017-05-01 02:08:00
push
作者: Camderela   2017-05-01 02:08:00
情感诈欺刑责化 广大的工具人族群会感谢你
作者: aslanxxx (aslanx)   2017-05-01 03:25:00
因为不是妳胡说八道别人都要认同,而且别人本来就有他的权利发表否定妳想法的自由,跟妳现在否定别人没有这个权利是一样的意思。看来妳的逻辑不错。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7-05-01 03:49:00
她本人都在发表会说过用诱奸不精准但估且了
作者: bluebugi (布鲁布吉( ̄﹀ ̄))   2017-05-01 05:53: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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