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法律问题我突然想起来
跟未满16岁发生性关系,刑法会处罚,满16刑法确实不处罚
但那是刑法
即使满16,如果你跟未满18的发生性关系,会违反儿少保护法,里面第49条有“引诱儿童
或少年发生性行为”,处30万罚锾还要公告姓名
不过这不是刑法,所以不会留前科,30万对名师也是小钱,至于公告姓名……现在他被人
肉成这样,几乎也等同于公告姓名了吧
ps.引诱就是合意啊,除非你说“我没有引诱她,是她引诱我”,不过谁会信呢?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7-04-30 21:02:00你知不知道什么较 合意性交 ?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4-30 21:02:00去补习班门口举牌抗议他就不用做惹
作者: samule (读老子的心得--深入浅出) 2017-04-30 21:03:00
等等会有权贵团队来帮忙开脱
作者:
mn435 (nick)
2017-04-30 21:03:00哪有公告 不是西斯吗
作者: samule (读老子的心得--深入浅出) 2017-04-30 21:04:00
1楼的连强奸跟合意性交可能都搞不清楚
作者:
tkc7 (至情至性)
2017-04-30 21:04:00这件事没啥新闻阿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儿)
2017-04-30 21:04:00假名
真的 但是没有证据之前 我希望不要未审先判连身分证照片都有了 我觉得乡民过头了万一陈兴根本没跟去世的女孩怎样 那大家不就糗了
我希望法律之前 没判决之前 大家都是无罪的 好不好
作者: samule (读老子的心得--深入浅出) 2017-04-30 21:07:00
等你女儿也发生同样事件 希望您也秉同样态度
你女儿发生这种事,你一个证据都不留等10几年后她自杀妳在出来?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天啊,这joke版等级了
作者: kylie720 (恋恋真言) 2017-04-30 21:10:00
你爸被指控右肩,家里的反应是拆招牌跟出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现在都是女方这边说法 问题是男方都没出来帮自己辩护
内湖豪宅里星星文创事业公司有卖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吗?
哈哈 那若是我出国有问题吗?对啊,我也想水落石出,希望男方有guts出来
现在问题是男的都没出来说话 我们不能没听 就直接总结网友要有证据 才能办案 下结论 不然绝对不是科学
作者: coveted (CVD) 2017-04-30 21:13:00
补习班后台都很硬的 你敢举他就敢打
现在意见不同都会被先贴标签想等证据=帮加害人=护航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4-30 21:15:00父母说不吉 你快点出来主持正义好吗?
作者: aries329 2017-04-30 21:16:00
babyMclaren 阿你不就很会当父母?! 轮不到你笑人家啦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4-30 21:17:001个父母说不吉 总有其他被害者想吧 不过现在就是没半个
作者:
mn435 (nick)
2017-04-30 21:17:00都没检警办了 无罪啊XD 我绝对相信是无罪喔XD
作者:
bitad (让这世界充满爱~)
2017-04-30 21:18:00无罪推定=只要年满16岁 老师吃学生就没问题
今天陈老师被拆名字 我知道你们心情低落 这篇就留给你们好好的检讨家长囉~
作者:
luuluu (巨兔)
2017-04-30 21:20:00哇塞 公告姓名耶 要在哪里公告?报纸吗
你可以呼吁民进党提高年龄阿 看要18还是20反正这东西执政党要修法不难啦
强迫、引诱、容留或媒介儿童及少年为猥亵行为或性交。
现在都在主张18岁就能投票了 16岁没身体打炮权?
作者: ogcman (笑谈人间) 2017-04-30 21:26:00
公告姓名 = 失业
很明显这法条要有明确的“引诱”行为才可罚不,那是不懂法律的人才会觉得很广,并不是你觉得是引
诱就是引诱好吗= = 可以google不确定法律概念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7-04-30 21:28:00未审先判的人说要看证据的人是护航XD
作者: aries329 2017-04-30 21:30:00
ronray 投票跟打炮权的关系是什么? 神逻辑哦
心智成熟度懂不懂啊?18岁可以用选票左右政治了 16岁还不能性自主?
作者:
guogu 2017-04-30 21:32:00这边应该要先查查看法律对于引诱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我查判例,引诱就是和诱,容留就是提供场所所以除非你都车震啦,不然像我之前说的,去老师家过夜,就是容留了简单讲,以和平手段要约,就是引诱了如果你很在意,你可以查法源
这样看16以上18以下还是有儿少法保护?如果20岁和17岁也算吗?